• 索引号
  • 01525510-2-/2022-1226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2-12-26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大中专院校招生(转学)落户指南

事项名称

大中专院校招生(转学)落户

办理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录取通知书或学校学籍证明;

(三)户口迁移证;

(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入学(转学)前常住户口登记在云南省内的学生不需要提供第(三)项。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等)

即办即取。

办理地点

受理窗口: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