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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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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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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31201000

保山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承办保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保山公安在省厅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发扬“赶考精神”,按照省厅“三安、三服务、三支撑”和市委、市政府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保山的部署要求,向党和人民交出了满意答卷,全市政治安全、边境安稳、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网络安靖。保山被确定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牢牢把握“刀把子”政治属性,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二是大力推进边境安全稳定示范区建设,平安保山“金名片”越擦越亮;三是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成为亮丽的风景线;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提升;五是大力推进守护生物生态安全示范区建设,生物生态安全保护交出高分答卷;六是大力推进警务现代化试验区建设,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七是紧紧盯住人民群众公平正义感受,法治公安建设结出累累硕果;八是大力推进边关铁警培育基地,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断走向纵深。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公安局内设机构,所属单位等因涉密不予公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保山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公安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数和实有人数详细情况不予公开。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8人(离休0人,退休98人)。

年末其他人员42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2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8人。

车辆编制46辆,在编实有车辆50辆。我单位2023年购置了4辆执法执勤用车。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保山市公安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保山市公安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公安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7719279.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719279.5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816605.08元,下降7.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816605.08元,下降7.41%;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公安业务补助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公安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7719279.50元。其中:基本支出93587379.28元,占总支出的95.77%;项目支出4131900.22元,占总支出的4.2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816605.08元,下降7.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71494.70元,增长3.05%;项目支出减少10588099.78元,下降71.93%;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公安业务补助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587379.2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763941.31元,占基本支出的79.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823437.97元,占基本支出的20.11%,人均公用经费52874.8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31900.2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2年下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支出68810.14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群众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

2.2023市委联系专家服务工作经费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专家服务工作。

3.其他运转—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支出9932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公务用车购置。

4.2023年上半年重点转移支付资金开支3068890.08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被装购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719279.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7816605.08元,下降7.4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公安业务补助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组织事务1000.00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81825391.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4%。主要用于公安81825391.48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67785382.91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040008.57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30446.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034939.15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5222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23306.8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59406.27元;用于就业补助68810.14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8810.14元;用于抚恤826696.80元,其中:死亡抚恤826696.8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04727.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04727.26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573327.6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24338.5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7061.0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7714.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7714.67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7714.67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91900.00元,决算为1782796.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0元,决算为9932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71%,完成年初预算的99.3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41900.00元,决算为748906.4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2.01%,完成年初预算的48.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4069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8%,完成年初预算的81.3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6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91900.00元,支出决算为1782796.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0元,决算为993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41900.00元,决算为748906.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406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49677.90元,下降20.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324881.41元,增长48.6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99996.31元,下降51.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5437.00元,增长166.7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二是制定内控制度,加强了部门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管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4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2022年处置4辆公务用车,2023年进行购置。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0辆。主要用于公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用于警务协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公安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23437.97元,比上年增加10545104.76元,增长127.38%,主要原因是因公安业务需要,部分公安业务开支调整为公用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公安局资产总额402675423.93元,其中,流动资产67967008.19元,固定资产181547818.6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40647606.43元,无形资产12512990.6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4328199.8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8540059.2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45105.6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769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7409.6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45105.6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45105.6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