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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3269635-5/20250124-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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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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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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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5100000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交通警卫、处置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掌握、分析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拟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交通秩序治理的对策措施;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参与城乡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参与全市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和重大活动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拟定道路安全管理政策措施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指导、监督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法活动;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领导和管理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工作;牵头、协调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交通指挥大队、综合管理大队、交通秩序管理大队、交通事故对策和法制宣传大队、农村安全管理指导大队、直属大队(隆阳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高速公路一大队、高速公路二大队、高速公路三大队、高速公路四大队、高速公路五大队。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是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的收官之年,也是保山“3815”发展战略“三个大攻坚”的关键一年。下步,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创新现代警务理念,不断提升公安交管治理能力为着力点,以完善协同高效警务机制为动力,以法治化信息化融合发展为支撑,以交警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为保障,加快形成保山公安交警新质战斗力,全面提升平安保山、法治保山建设成效,为保障保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扎实稳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保山实践做出新贡献。

1.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维护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理念,立足职责、主动靠前,全力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全面转型,坚决做到保民安。一是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二是重拳整治突出交通违法;三是深化农村交通安全治理;四是提升交通安全宣传质效;五是广泛凝聚交通治理合力。

2.深化交通管理改革创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大力实施改革强警、科技兴警战略,不断推进公安交管改革创新,积极主动惠民生。一是创新交通管理警务机制;二是深化交管政务服务改革;三是深化城市交通精细治理。

3.深化法治交管建设,持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健全完善法治支撑保障体系,提高规范执法和依法治理能力。一是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二是持续整治执法顽疾;三是完善执法监管体系。

4.深化基层基础建设,着力锻造过硬公安交警铁军。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绝对领导置于首位,大力推进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努力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为更好履行神圣职责提供坚强保证。一是筑牢政治忠诚;二是注重强基固本;三是抓好爱警暖警惠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1人,其中:行政编制25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1人。在职实有46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1人,财政差额补助235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0人。

车辆编制33辆,实有车辆26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4,701,9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2,701,9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50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500,00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9,315,400元,同比增长10.91%。主要原因是:根据保山市公安局三定方案,将隆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交通管理职责划入支队,原隆阳大队部分民辅警人员转隶上划,增加辅警人员经费、公务费、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2,701,900元,其中:本年收入92,701,9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701,9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9,315,400元,同比增长11.17%。主要原因是:根据保山市公安局三定方案,将隆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交通管理职责划入支队,原隆阳大队部分民辅警人员转隶上划,增加辅警人员经费、公务费、项目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4,701,9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2,701,900元,其中:基本支出56,970,5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766,900元,同比增长18.19%,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保山市公安局三定方案,将隆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交通管理职责划入支队,原隆阳大队部分民辅警人员转隶上划,增加辅警人员经费、公务费。二是按照预算口径支队本级原有辅警人员经费由项目支出劳务费调整为基本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35,731,4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48,500元,同比增长1.56%,主要原因是:根据保山市公安局三定方案,将隆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交通管理职责划入支队,原隆阳大队部分民辅警人员转隶上划,增加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支出46,392,400元,主要用于支队行政人员经费和一般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等支出;

204020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5,708,400元,主要用于保障支队辅警人员经费支出及支队各部门围绕2025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总体目标,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发展事业目标支出;

2040250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事业运行支出2,475,000元,主要用于支队事业编制职工人员经费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1,8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2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50,4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民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23,000元,主要用于民警、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63,3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退休民警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6,3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78,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及退休民警公务员医疗保险;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3,1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缴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支队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7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1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300,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80,000元,较上年增加130,000元,增长23.6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元,下降4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减少原因:年内支队牢固树立厉行节约理念,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精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根据上年接待支出情况进行预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50,000元,较上年增加150,000元,增长3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0,000元,较上年增加150,000元,增长30%。共计购置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

增加原因:根据保山市公安局三定方案,将隆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交通管理职责划入支队,原隆阳大队在用的执勤执法车辆运维费用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办案业务经费—车管业务成本经费,绩效目标:不断优化车管服务工作,持续推进政企合作,推行“警邮”“警企”“警保”“警医”“警银”合作,不断向下延伸服务触角,便利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进一步完善智能自助服务建设,依托信息技术,全面升级服务;推进派出所办理车驾管业务举措,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机动车驾驶人体检服务。计划全市AB类驾驶人平均审验率达到90%以上、平均换证率达到90%以上,紧盯全市“两客一危一货一挂一面一网一摩”等重点车辆的检验率、报废率以及违法处理率,梳理排查全市重点车辆隐患风险,力争大型旅游客运、公路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3类车辆全市检验率、报废率达到90%以上。联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全市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查处各类货车非法改装违法违规行为。根据部门业务工作开展情况,重点保障车管物资款、车管专用设备购置、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设备租赁等直接费用,以及上门开展服务、流动车管所、驾驶人考试、业务能力提升等工作所需的成本性费用。

2.遗属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根据保组工通[2024]404号文件通知,支队2名遗属人员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956元/人.月标准。

3.办案业务经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绩效目标:通过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交通科技管控水平,强化文明交通治理,规范群众文明交通习惯养成,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有序、畅通,实现“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目标,深入推进风险大研判、隐患大排治、违法大查处、安全大宣传、科技大应用“五大工程”,力争全市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0%,亡人事故同比下降10%,道路交通事故五项指数全面下降,万车死亡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竭力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重点保障基层大队执勤执法用车运维支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前端科技管控设施租赁和运维费用、交通智能管控系统信息化建设、办案人员差旅费、战时伙食费等支出。

4.临聘人员经费,绩效目标: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有序,进一步推行车驾管业务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主要用于保障基层大队及车管业务开展所需编外人员工资,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5.2025年智能交通系统运行经费,绩效目标:保障智能交通系统正常运转,支付网络及设备运维费用,电费等支出,提高事故预防工作整体水平。

6.2025年车驾管业务经费,绩效目标:计划支付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金六中队营房修缮费用、开展车驾管业务的办公经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7.其他道路交通管理经费,绩效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安全发展要求,努力实现全市道路通行秩序良好,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可控。主要用于支队各办案部门因协助有关部门办理案件后按照规定取得的适当用于交通管理业务工作所产生的执法办案消耗费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083,300元,较上年增加670,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0,100元,增长10.45%,主要原因是:根据保山市公安局三定方案,将隆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交通管理职责划入支队,原隆阳大队部分民辅警人员转隶上划,增加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和工会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资产总额84,611,221.83元,其中,流动资产1,634,776.79元,固定资产68,589,746.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774,887.52元,其他资产7,611,810.54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99,511.9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18,78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7辆,账面原值883,773.13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5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