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根据保自规发〔2021〕20号、保政办发〔2021〕2号文件要求,我局依职权对下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注销,现予以公告:
序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位置 |
建设规模 |
备注 |
1 |
建字第保山市201800070号 |
保山市永昌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
永昌沁园(地块一) |
青阳片区明伦街北侧、文星路东侧、青阳路西侧 |
总建筑面积136048.77平方米,2至25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壹拾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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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字第保山市201800071号 |
保山市永昌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
永昌沁园(地块二) |
青阳片区明伦街北侧、文星路东侧、青阳路西侧 |
总建筑面积285316.5平方米,2至25层,框架剪力墙结构,贰拾贰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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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