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规划条件变更的公示
《保山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保地规件〔2022〕10号)已变更,变更内容如下:商业用地占比≤5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结合用地情况合理确定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但不同土地用途必须明确分割,不得将居住和商业建筑交叉混搭、相互影响,绿地率指标应优先充分考虑居住用地的需求。
特此公示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