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3-X/20230915-0001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国土空间规划
  • 发布日期
  • 2023-09-15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组建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专家库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有关规划、建筑设计单位:

为规范建设项目规划方案专家审查程序,提高各类建设项目审批质量,高质量推进城乡建设,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组建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专家库,现请有关单位积极推荐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组建原则

采取专家个人自愿申报,单位择优推荐,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审核入库的方式组建专家库。

(一)申报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热心于社会服务,热心于规划建设事业 。

2.熟悉国土空间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熟悉相关土地、规划、建筑专业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了解本专业所属领域的发展状况及前沿方向;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3.具有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职级),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相关行业获得国家级执业资格且业绩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技术职称要求至工程师。

4.自愿接受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参加咨询、论证、评审等活动并服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日常管理。

5.拟按照“规划类、建筑类、市政工程类”3个专业委员会进行申报,1位专家申报类型不得超过2个专业委员会。

(二)入库程序

1.申请入库的专家,在认真阅读本通知和附件表格填表说明的基础上,如实填写专家推荐表(附件1),并附个人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退休人员申报,需经原工作单位同意,由本人填报后,经原工作单位推荐申报。

2.各单位按申报要求,认真复核推荐表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并 进行汇总,在“专家所在单位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填写单位汇总表(附件 2),以单位名义一并提交审核。

3.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表进行审核,择优拟定入选专家库专家,并在保山自然资源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届满无异议的,纳入专家库。

二、严格专家库管理

专家在参与相关咨询、论证、评审等活动中, 应遵守职业道德,秉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履行专家责任义务,对所提出的咨询、论证、评审等意见应保持中立,并承担专家责任。

(一)专家库专家履行专家义务开展工作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及时从专家库中移除并公开通报,有关人员不得再申请入库。因专家弄虚作假,对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甚至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问题线索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二)专家因工作需要一经选定并已接受邀请,未提前一天以上告知而无故不参加相关咨询、论证、评审等活动的,暂停专家资格。确因个人身体原因、紧急重要公务等其他不可抗力不能参加工作的,事后应及时向工作组织单位提交书面说明。

(三)专家库面向全市提供专家服务,市级专家库专家在收到县级部门及相关单位邀请时,应积极给予支持。

(四)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需要,适时调整专家库中专业类型,更新专家信息,专家经选定连续3次或1年中累计5次不参加相关咨询、论证、评审等相关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专家资格,从专家库中移除并在保山自然资源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三、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各有关单位收到本通知后, 请及时转发至下属单位及相关单位,组织并支持具备条件专家积极申报入库。其中,具备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的,可按本通知要求直接推荐报送;不具备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的,应由具备条件的上级单位推荐报送 。

(二)请各有关单位于2023年9月28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专家报名推荐表、推荐专家汇总表并附专家个人相关资料(证书类经承诺与原件一致后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纸质版统一报送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16室,电子文件同步发送:bssghjzhk@126.com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罗 希 0875-2207349


附件:1.保山市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专家报名推荐表

    2.保山市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专家汇总表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