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决策部署和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安排,进一步规范保山市地质灾害“1262”递进式防范应对叫应工作,根据《云南省地质灾害“1262”递进式防范应对叫应工作机制(试行)》,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了《保山市地质灾害“1262”递进式防范应对叫应工作机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地质灾害“1262”递进式防范应对叫应工作机制(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保山市地质灾害“1262”递进式防范应对叫应工作,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在地质灾害防御工作中的关键作用,构建“监测-预警-叫应-响应”的闭环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第一条 本机制适用于保山市“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的地质灾害“1262”递进式防范应对叫应工作。
第二条 以“1262”精细化预报专题服务为基础,结合保山市各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结果和技防监测预警结果,开展地质灾害递进式防范应对叫应工作。
第三条 叫应主体。保山市地质灾害“1262”递进式防范应对叫应工作主要由市、县(市、区)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值班值守人员完成。
第四条 叫应流程与方式。市级叫应至县(市、区)级,县(市、区)级叫应至乡镇。叫应方式分为传真叫应、电话叫应等方式。
第五条 叫应等级与范围。叫应分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叫应和地质灾害技防监测预警叫应。
(一)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叫应等级分为地质灾害红色预警(风险很高)、地质灾害橙色预警(风险高)、地质灾害黄色预警(风险较高)三个等级。叫应范围原则上市、县2级自然资源部门叫应至本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中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等级覆盖的区域。
(二)地质灾害技防监测预警叫应等级分为地质灾害红色预警(风险很高)、地质灾害橙色预警(风险高)、地质灾害黄色预警(风险较高)、地质灾害蓝色预警(风险一般)四个等级。叫应范围原则上市级主要叫应“隐患点+风险区”的监测点红色和橙色预警信息处置情况;县(市、区)级主要叫应“隐患点+风险区”的监测点的红色、橙色和黄色预警信息处置情况。蓝色预警信息处置不做叫应要求。
(三)各县(市、区)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叫应等级与范围。
第六条 叫应启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值班值守人员收到未来2小时、6小时、12小时“1262”精细化预报专题服务后,按照对应的预警等级和范围进行递进式叫应。市级、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技防监测橙色及以上预警处置情况开展叫应工作。
第七条 叫应调度反馈。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原则上只对未来2小时的应对情况进行调度反馈,对未来6小时、12小时叫应调度的不作反馈要求。2小时调度叫应反馈由被叫应的县(市、区)局值班室30分钟内向市局值班室反馈应对情况,市局值班室50分钟内向省厅值班室反馈应对情况。
第八条 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值班值守人员调度时,同期次值班中已叫应区域无需重复叫应,仅对新增区域或情况有变化时叫应。各级叫应反馈无新情况无需重复反馈。超过调度反馈时间30分钟未反馈的,各级值班室应电话提醒。值班全过程建立调度台账,严格记录“1262”精细化预报专题服务接收时间、调度时间、调度对象、内容和反馈情况等关键信息。值班值守人员要遵守值班制度和纪律,严格遵守灾险情速报制度和信息报送流程,确保信息报送时效性和质量,切实做好值班工作。
第九条 本机制服从上级同类机制和相关规定。本机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