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第一批)(总承建及监理服务)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保山博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建及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地点:隆阳区、昌宁县、龙陵县
2.2项目概况:
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及省自然资源厅安排,保山市拟开展2025年度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是“十四五”期间自然资源部重点推进的工作内容之一,是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从“被动救灾”向“主动防 灾”转变的重要手段。开展此项工作,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完善保山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逐步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水平,为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持。现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总承建(包)单位及监理服务单位。
2.3项目名称:2025年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第一批)(总承建及监理服务)
一标段项目名称:2025年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第一批)(总承建)
二标段项目名称:2025年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第一批)(监理服务)
2.4建设规模:2025年度地质灾害监测台站100处,现场踏勘110处,其中10处是备选点。
2.5工期(服务周期)要求:
一标段:按省厅要求,总承建单位按时完成现场调查、设计编制,并报省地质调查局进行评审;
省地质调查局完成设计评审,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2025年5月15日前承建单位完成设备安装与调试,并上线运行。
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决算及终验结束。
2.6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2025年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第一批)(总承建):390.00万元。
二标段:2025年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第一批)(监理服务):10.00万元。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8招标范围:
一标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资环〔2025〕23号)《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资环〔2025〕26号)的要求,对保山市2025年度地质灾害监测台站100处开展监测预警建设点。
二标段: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服务。工程建设中施工、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设备质量验收、安装与调试、进度、投资、决算审计等。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工程决算。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现行的规范及要求(五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如下,包含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投资方面控制 、质量方面控制、进度方面控制、安全方面控制 、环保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组织协调。
2.9主要工作内容:
一标段:2025年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第一批)(总承建)
(1)针对云南省保山市100处高风险斜坡,进行普适型监测预警项目建设工作,开展调查选点、方案设计、站点建设、设备调试、并网运行、系统培训、项目验收、运行维护、数据分析、预警阈值及模型优化、信息发布与响应等工作,满足地方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需求;(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依法确定项目设备供应商;(3)提供的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预警数据采集内容、数据格式、传输方式、传输协议、数据结构等必须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监测预警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保证监测数据及时有效传输到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管理系统,实现国家-省(区、市)-市(区)-县(市)级-群测群防员互联互通;(4)对设备性能可靠性、安装部位合理性和预警有效性及综合性价比等进行系统分析与动态优化;(5)安排专人值守,按《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及处置流程》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处置及应急响应工作;根据需要参加省级与地方地质灾害主管部门、驻地技术支撑单位组织的会商研判,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决策响应提供技术支撑服务;(6)完成项目所在区域人员培训及后期质保及运维工作;(7)按时按质按量提交项目所需的各项技术资料;(8)完成项目要求的其他工作。
二标段:2025年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第一批)(监理服务)
(一)核查建设单位地质和仪器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二)核查设备质量、数量和到场时间。(三)核查设备安装位置。(四)监督施工质量、设备安装数量与设计的符合性。(五)如发现设计缺陷,及时与业主和设计方沟通。(六)监督施工安全。(七)如出现重大施工问题,向业主提出停工整顿建议。(八)完成日常监理报表。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一标段 | 2025年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第一批)(总承建) | BSBYZB-2025-004G-01 |
二标段 | 2025年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第一批)(监理服务) | BSBYZB-2025-004G-02 |
3.1一标段:2025年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第一批)(总承建)
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备地质灾害防治设计、地质灾害防治勘查、地质灾害防治评估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2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被项目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2)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注:以上信用信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核对,查询时间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若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则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地质类或测绘类)。
3.1.5其他要求:
(1)具有履约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与相应企业视为一家,人员养老保险或社保证明、业绩可共用,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盖投标人鲜章)。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2二标段:2025年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第一批)(监理服务)
3.2.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3.2.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2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2.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被项目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2)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注:以上信用信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核对,查询时间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若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则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3.2.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5其他要求: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与相应企业视为一家,人员养老保险或社保证明、业绩可共用,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盖投标人鲜章)。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由投标单位自行前往。
5.1. 报名时间:2025年02月26日至2025年03月05日。
5.2.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段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完成注册通过后,网上确认投标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1日08时30分,开标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2号楼4楼)。
6.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2.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2.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进行开标:
网上智能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从投标方入口进行登录,在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内,使用对本项目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数字证书完成本单位所有投标文件解密操作(即,点击解密、输入密码、密码确认)。如若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致使其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请查阅“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
6.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等文件要求,免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无失信记录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前在缴纳保证金界面上传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出具的信用报告。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www.baoshan.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通过上述媒介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1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电子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9.2若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作为废标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传媒大厦A栋902室
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0875-2201289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博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景盛花园H1-4栋304室
联 系 人:李先生、赵先生
电 话:0875-2896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