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复核及新增耕地核实认定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5〕42号。
2.项目名称: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复核及新增耕地核实认定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53.48万元,最高限价:253.48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划分6个标段,投标人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6个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同时提出投标申请,同一家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按标段顺序进行评审推荐。
标段号 | 序号 | 行政区 | 标的名称 | 工程量复核最高限价(万元) | 新增耕地核实认定、核实举证入库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一标段 | 1 | 腾冲市 | 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轮马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1.40 | 3.50 | 本标段标的涉及项目原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
2 | 腾冲市 | 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永兴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1.40 | 3.50 | ||
3 | 腾冲市 | 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上街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1.68 | 3.50 | ||
4 | 腾冲市 | 保山市腾冲市滇滩镇联族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1.75 | 3.50 | ||
5 | 腾冲市 | 保山市腾冲市界头镇高黎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2.20 | 3.50 | ||
6 | 腾冲市 | 保山市腾冲市明光镇自治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1.23 | 3.50 | ||
7 | 腾冲市 | 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胆扎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2.68 | 3.50 | ||
8 | 腾冲市 | 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永兴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2.60 | 3.50 | ||
一标段最高限价:42.94万元 | ||||||
二标段 | 1 | 腾冲市 | 保山市腾冲市北海等2个镇下村等5个村(社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1.74 | 3.50 | 本标段标的涉及项目原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
2 | 腾冲市 | 保山市腾冲市清水镇三家等4个村(社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3.11 | 3.50 | ||
3 | 腾冲市 | 保山市腾冲市芒棒镇城河等7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0.69 | 3.50 | ||
4 | 腾冲市 | 保山市腾冲市芒棒镇上营等9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0.94 | 3.50 | ||
5 | 腾冲市 | 保山市腾冲市蒲川乡米果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0.45 | 3.50 | ||
6 | 腾冲市 | 保山市腾冲市马站乡云华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1.31 | 3.50 | ||
7 | 腾冲市 | 保山市腾冲市新华乡龙塘等6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1.68 | 3.50 | ||
8 | 腾冲市 | 保山市腾冲市北海镇双海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0.58 | 3.50 | ||
二标段最高限价:38.50万元 | ||||||
三标段 | 1 | 腾冲市 | 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东坪等2个社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1.18 | 3.50 | 本标段标的涉及项目原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
2 | 腾冲市 | 保山市腾冲市中和镇新街等5个社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0.66 | 3.50 | ||
3 | 腾冲市 | 保山市腾冲市界头镇桥头等2个社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0.36 | 3.50 | ||
4 | 腾冲市 | 保山市腾冲市曲石镇江南社区小坝山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二期) | 9.93 | 3.50 | ||
5 | 腾冲市 | 保山市腾冲市曲石镇江南社区小坝山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六期) | 15.60 | 3.50 | ||
三标段最高限价:45.23万元 | ||||||
四标段 | 1 | 昌宁县 | 保山昌宁县珠街乡黑马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2.95 | 3.50 | 本标段标的涉及项目原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
2 | 昌宁县 | 保山昌宁县耈街乡打平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1.48 | 3.50 | ||
3 | 昌宁县 | 保山昌宁县耈街乡团山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2.9 | 3.50 | ||
4 | 昌宁县 | 保山市昌宁县大田坝镇湾岗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3.01 | 3.50 | ||
5 | 昌宁县 | 保山市昌宁县卡斯等3个乡镇毛寨等5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0.51 | 3.50 | ||
6 | 昌宁县 | 保山市昌宁县翁堵镇立桂等5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1.1 | 3.50 | ||
7 | 昌宁县 | 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兴文温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1.33 | 3.50 | ||
8 | 昌宁县 | 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尼诺鹿塘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地)项目 | 1.2 | 3.50 | ||
9 | 昌宁县 | 保山昌宁县珠街乡比此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0.92 | 3.50 | ||
四标段最高限价:46.90万元 | ||||||
五标段 | 1 | 龙陵县 | 保山市龙陵县勐糯镇丛岗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1.68 | 3.50 | 本标段标的涉及项目原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
2 | 龙陵县 | 保山市龙陵县镇安镇大坝等2个社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1.38 | 3.50 | ||
3 | 龙陵县 | 保山市龙陵县勐糯镇勐糯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 1.86 | 3.50 | ||
4 | 龙陵县 | 保山市龙陵县平达乡安乐等4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2.49 | 3.50 | ||
5 | 隆阳区 |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莫卡村赛马坝及潞江农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19.94 | 3.50 | ||
五标段最高限价:44.85万元 | ||||||
六标段 | 1 | 施甸县 | 保山市施甸县太平镇田头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3.92 | 3.50 | 本标段标的涉及项目原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
2 | 施甸县 | 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摆田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3.37 | 3.50 | ||
3 | 施甸县 | 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菖蒲塘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4.27 | 3.50 | ||
4 | 施甸县 | 保山市施甸县仁和等2个镇土官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3.00 | 3.50 | ||
5 | 施甸县 | 保山市施甸县由旺镇永福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3.00 | 3.50 | ||
六标段最高限价:35.06万元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委托的工作完成并提交相关成果报告。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价格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或服务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报价给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执行政策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2.2.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等文件、财库〔2019〕19号文件。
2.2.2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等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含乙级);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2024年5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9日23时59分止;
2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3.方式:投标申请人请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bs666@163.com)进行信息登记,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送到投标申请人指定邮箱: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报名标段)。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6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1金额:一标段:¥4000.00元【肆仟元整】;二标段:¥3500.00元【叁仟伍佰元整】;三标段:¥4500.00元【肆仟伍佰元整】;四标段:¥4500.00元【肆仟伍佰元整】;五标段:¥4000.00元【肆仟元整】;六标段:¥3500.00元【叁仟伍佰元整】。
1.2提交方式:以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实施。到账时间以项目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保证金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工行保山龙泉支行 |
账号:2510020909024913356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汇款缴纳查询电话:0875-2207986 |
联系人:王女士 |
注:保证金须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标段号 |
2.公告发布媒介:
2.1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招网》《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2申请人在参加投标活动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
联系方式:0875-21210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联系方式:0875-2207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管先生
电 话:0875-212104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875-2207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