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山市自然资源综合治理信息化监控建设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项目资金已落实,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参加投标。 |
1.项目名称:保山市自然资源综合治理信息化监控建设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10.00万元/年。
3.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8个矿产资源点位5KM高空瞭望视频监控服务。含摄像机挂载载体建设或挂载位置租用、设备采购安装、网络调测、系统平台建设(具备私挖乱采识别算法、告警推送等功能)、驻地服务、运营维护服务等。
4.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市。
5.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6.项目交付时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
7.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中协商约定。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满足参数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1年的,可提供企业成立至今合法有效的财务资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开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投标人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开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审计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2〕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2号)、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
(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磋商申请人,请于2025年06月24日至2025年06月27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到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隆阳区传媒中心2号楼A座907办公室)报名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00元。
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03日09时00分。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3.开标地点为: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隆阳区传媒中心2号楼A座805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中标(成交)公告,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s://www.baoshan.gov.cn/)下设的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网站及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保山自然资源”发布,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无效。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8—11楼
联 系 人: 姬宇兴
联系方式:0875-2219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