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隆阳区2015年度地质灾害中小型治理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经保财建﹝2015﹞9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保山市自然资源局隆阳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陆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乡空广村田头寨组、隆阳区水寨乡上江边村中寨组、隆阳区瓦窑镇木瓜村木瓜寨组、隆阳区杨柳乡平掌村小河寨组。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2260252.48元。
2.3工 期:90日历天(二标段施工招标由4个项目组成,4个项目需要同时施工。其中: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乡空广村田头寨滑坡治理工程工期60日历天,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上江边村中寨滑坡治理工程工期60日历天,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木瓜村木瓜寨滑坡治理工程工期60日历天,保山市隆阳区杨柳乡平掌村小河寨滑坡治理工程90日历天)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3.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承担在建(待建)项目;
3.4.投标申请人具备承担该治理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能力;
3.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7.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8.投标人需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无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2018年09月07日至2018年0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陆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新华小区94号)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1200元,图纸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7)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4网上报名及电子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除需在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报名购买文件外,还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1、未提供纸质报名材料的投标人视为未报名成功。
2、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3、施工时项目经理(需押证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测量专业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每月驻场不少于22天。
5.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9月27日15时00分,地点为: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2号楼4楼) 。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2号楼4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5.5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格式为*.BTBJ)及纸质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5.5.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http://www.bszwzx.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把纸质投标文件及光盘(同时携带CA)递交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光盘(格式为*.BZBJ),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网》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陆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24号 | 地 址: | 保山市隆阳区新华小区94号 |
联 系 人: | 张勇国 | 联 系 人: | 习小刚 |
电 话: | 0875-2167706 | ||
传 真: | 0875-2207162 | 传 真: | 0875-2167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