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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3-X-05_Z/2018-091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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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招标
  • 发布日期
  • 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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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龙山镇户孔村段下组不稳定斜坡治理等7个中小型项目勘查设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XNZB2018-0356-0075BS)

1. 磋商条件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保山市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评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受龙陵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龙陵县龙山镇户孔村段下组不稳定斜坡治理等7个中小型项目勘查设计招标(项目编号:XNZB2018-0356-0075BS)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1.2 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地质灾害防治省级资金,预算金额约:35.5万元,资金已落实。采购方式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凡是能满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项目能力及伴随服务的供应商可参与本项目磋商和报价。

2. 磋商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和磋商范围

2.1.1项目名称:龙陵县龙山镇户孔村段下组不稳定斜坡治理等7个中小型项目勘查设计招标(招标编号:XNZB2018-0356-0075BS)。

2.1.2项目地点:保山市龙陵县境内。

2.1.3项目概况:①龙陵县龙山镇户孔村段下组不稳定斜坡位于东经98°32′40″,北纬24°35′24″,村寨总体位于斜坡左岸宽缓山脊部位,共居住16户78人,村寨北西发育一条冲沟,切割6~12m不等,由于受洪水长期侧蚀,及村寨生活用水无序冲刷坡面,造成沟谷岸坡多处产生坍塌和沟谷下切严重。岸坡失稳对临沟建筑造成威胁及危害,潜在的危险性中等。威胁9户45人,威胁资产约125万元。根据地质灾害险情等级划分表,地质灾害隐患点属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②龙陵县碧寨乡半坡村半坡组不稳定斜坡位于东经98°56′09″,北纬24°27′42″,村庄地处半山区,原始地形坡度25-40°,区内植被覆盖率较低,地表残坡积层厚度较大,村庄下部小冲沟溯源侵蚀、侧蚀作用较强。现状小冲沟处于发展期,呈婉转曲折状,发育长100m,宽1-5m不等,深0.5-3m。形态不规则,若进一步冲刷,将威胁周边居民的房屋安全,危险性中等。威胁18户80人,威胁资产约200万元。根据地质灾害险情等级划分表,地质灾害隐患点属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③龙陵县碧寨乡新林村新坪一组泥石流位于东经99°01′20″,北纬24°30′02″,村庄处于冲沟两岸,地势高差5-30m,经调查访问,2013年8月4日爆发过泥石流地质灾害,造成进村道路掩埋、耕地损毁数亩;泥石流物源主要为沟道内冲洪积层砂、卵砾石等。该冲沟在极端持续强降雨条件下仍有再次爆发的可能性,潜在的危险性大。威胁40户200人,威胁资产约600万元。根据地质灾害险情等级划分表,地质灾害隐患点属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④龙陵县平达乡安庆村坪子田组不稳定斜坡位于东经98°55′04″,北纬24°15′28″,平子田组村民房屋依山而建,地势陡峻,且处于凹形坡面上,区内地表残坡积层厚度较大,结构松散软弱,地表水下渗软化土体造成局部坍塌,危险性中等。威胁8户40人,威胁资产约70万元。根据地质灾害险情等级划分表,地质灾害隐患点属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⑤龙陵县龙江乡三台山豆腐塘河组不稳定斜坡位于东经98°44′59″,北纬24°48′16″,村寨位于斜坡半坡部位,共居住20户105人,村寨南侧发育1条冲沟,由东向西径流,切割深约10~30m,村民生活用水无序排放于斜坡部位,再加上沟水侧蚀坡脚,斜坡变形迹象明显,多处拉槽严重,在特定条件下,产生整体下滑的可能性大,危险性大。威胁20户105人,威胁资产约240万元。根据地质灾害险情等级划分表,地质灾害隐患点属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⑥龙陵县龙江乡邦明村以寨组不稳定斜坡位于东经98°42′02″,北纬24°44′01″,村寨整体位于斜坡半坡部位,村寨部位原始地形坡度约15~20°,前缘为道路,道路以下坡度约30~40°,切割较深。近年来村民对村寨道路进行了硬化处理,生活用水及降水直接冲刷南侧斜坡,导致斜坡多处产生明显变形迹象。一旦产生滑坡,将直接威胁村寨道路及道路上边坡房屋的安全,潜在的危险性中等。威胁10户47人,威胁资产150万元。根据地质灾害险情等级划分表,地质灾害隐患点属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⑦龙陵县勐糯镇从岗村大坪子不稳定斜坡位于东经98°58′16″,北纬24°24′58″,村庄分台切坡建设于坡脚处,村后有饮水灌溉沟渠贯穿通过,区内地表土层厚度较大,结构松散软弱,沟水长期渗漏,加之地表降水下渗,造成村庄所处斜坡局部蠕动变形,长期发展可能产生整体滑坡危害,危险性中等。威胁17户78人,威胁资产约430万元。根据地质灾害险情等级划分表,地质灾害隐患点属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2.1.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2018年度纳入市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储备项目,龙陵县龙山镇户孔村段下组不稳定斜坡项目勘察设计费预算金额约2.95万元,龙陵县碧寨乡半坡村半坡组不稳定斜坡项目勘察设计费预算金额约2.5万元,龙陵县碧寨乡新林村新坪一组泥石流项目勘察设计费预算金额约13.0万元,龙陵县平达乡安庆村坪子田组不稳定斜坡项目勘察设计费预算金额约2.0万元,龙陵县龙江乡三台山豆腐塘河组不稳定斜坡项目勘察设计费预算金额约6.0万元,龙陵县龙江乡邦明村以寨组不稳定斜坡项目勘察设计费预算金额约4.05万元,龙陵县勐糯镇从岗村大坪子不稳定斜坡项目勘察设计费预算金额约5.0万元,各项目勘查设计费用控制在采购预算金额以内。

2.2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由龙陵县国土资源局统一时间统一组织,投标单位自行前往,联系人电话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2.3工作内容和质量要求

按地质灾害勘查(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推荐与比选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以下简称可研)、施工图设计3阶段开展工作,工作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规程要求。勘查成果与可研报告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需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提供使用。

2.4提交成果时限要求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勘查及可研工期共20个日历天完成,待勘查、可研报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批复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成果须一次性通过保山市国土资源局审核。

2.5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1.1供应商须为响应本项目招标内容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同时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3供应商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

3.1.4供应商近3年来完成类似业绩3项及以上,并能够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定义:供应商业绩符合下列任一项标准的:1.国土部门实施的小型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2.国土部门实施的合同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

3.1.5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工环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结构设计任一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五年以上的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职人员相应社保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如果为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等证明材料)。近3年来主持完成的类似业绩2项及以上,并能够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3.1.6信誉要求:近3年没有在服务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投标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被授权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来(2015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3.2投标范围和数量限制

3.2.1在本批次招标项目中,只划分1个标段(合同段)。

3.2.2供应商只可对本批次中的其中一个标段(合同段)选择进行投标。

3.2.3标段划分:

标段号

标段内容

合计概算总投资

1

龙陵县龙山镇户孔村段下组不稳定斜坡;龙陵县碧寨乡半坡村半坡组不稳定斜坡;龙陵县碧寨乡新林村新坪一组泥石流;龙陵县平达乡安庆村坪子田组不稳定斜坡;龙陵县龙江乡三台山豆腐塘河组不稳定斜坡;龙陵县龙江乡邦明村以寨组不稳定斜坡;龙陵县勐糯镇从岗村大坪子不稳定斜坡

355万元

3.3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项目属于电子招标试运行期,供应商须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4.1 网上电子文件的获取:请各供应商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此为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请持(1)介绍信(原件)、(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6)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资料还需提供一套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参与现场报名。

4.3 现场报名及纸质文件获取地点:网上报名成功者,请供应商于2018年9 10 日至2018年9 14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市审计局对面办公楼五楼)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 600.00 元/份,售后不退;

4.4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注:未按上述步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2018年 9 21 1500分前(北京时间),地点为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5.2 开标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5.3 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在开标现场,于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1份电子响应文件(光盘,确保电子响应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和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可以为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打印文本(无需重新签字盖章),纸质响应文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

注: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5供应商在磋商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

6. 相关费用

6.1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网银、转账

磋商保证金递交金额:7000.00元(大写:柒仟元整)

注:工作人员查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有效凭据(原件)后方接受响应文件,未提供保证金缴纳原件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开户名称: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昆明高新支行

账 号:9902000288001373

备 注:(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

联 系 人:张春仟、陈璐

联系电话:0875—2139966(保证金事项)

6.2相关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陵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龙陵县龙山镇龙华社区松山路旁

联 系 人:娄广荣

电 话:0875-612879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市审计局对面办公楼五楼

联 系 人:闫永康

电 话:0875-2139966

8. 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将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发布,供应商在提交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磋商公告的全部内容;磋商公告如有变更,将通过上述媒介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