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3-X-/2018-122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采购招标
  • 发布日期
  • 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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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昌宁县耈街等2个乡打平等9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山市昌宁县耈街等2个乡打平等9个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名称) / (标段)已由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保国土资发【2018】917号文件(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昌宁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建设地点:保山市昌宁县

2.2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3质量要求:符合云南省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试行)、《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行)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4其他内容: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招标规模:一标段:项目位于昌宁县耈街乡(打平片区、挖沙片区),建设规模:253.8公顷。预算投资约6231404.14元。

二标段:项目位于昌宁县珠街乡(黑马片区、金宝片区),建设规模:172.75公顷。预算投资约:6779056.91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一经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

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

财务要求:20152017(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近3年承担过2个及以上类似业绩(投资金额在500.00万元以上(含500.00万元)、类似业绩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项目、小流域坡耕地治理项目、千亿斤粮食项目等),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3年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投资金额在500.00万元以上(含500.00万元),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资质要求:须具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信誉要求:1、申请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申请人没有正受到停止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3、无违法违规、不良履约行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

5.2其他要求:5.2.1该项目必须现场及网上同时报名,现场报名缴纳招标文件费1200.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电子化交易平台无异常情况下,招投标过程采用电子化交易,如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http://www.bszwzx.gov.cn/)上报名导致不能参加投标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5.2.2: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持网上报名回执及以下资料于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及获取本项目相关资料:

1.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资质证书(原件) ;

5.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

6.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或入滇登记证(若投标人为云南省外企业)(原件);

7.拟派往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本工程建造师无在建、待建项目的证明(原件);

8.项目经理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9.企业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10.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加盖鲜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1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12.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

1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为公司在职在册人员。且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注: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代理公司留存。投标人投标资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给予报名,情节严重者将上报相关部门给予处罚。)

5.3 每个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提起1个标段的报名资格申请,否则,其投标报名将不予接受。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www.bszwzx.gov.cn/,投标人须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6.3.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递交时间:2019年01月1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3纸质投标文件要求:

(1)份数要求:一正一副

(2)密封要求: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一副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并在封套上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单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并在封套加盖单位公章。

6.3.4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刻录光盘和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ynggzyxx.gov.cn、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bszwzx.gov.cn/)(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网、保山市国土资源局网、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昌宁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保山市昌宁县滨河西路8号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天润金碧园

邮 编:

678100

邮 编:

联 系 人:

兰工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

1898754****

电 话:

1307913****

传 真:

0875-7120418

传 真:

电子邮件:

5173735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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