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单位(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计划实施的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市级评审机构选取。经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本项目按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以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单位。现诚邀具有服务能力的服务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和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市级评审机构选取
2.采购内容:项目概况: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保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保国土资发〔2017〕420号)要求,现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委托具备一定技术力量的企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承担。
3.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拟参与磋商的服务单位不得拆分。
4.采购预算: 本项目为选择入围评审机构,不设置具体采购金额,根据具体评审情况据实结算。
5.入围数量:3家评审机构。
6.项目服务周期:入围评审机构接受采购单位委托后,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开展的评审工作,提交评审成果材料。
7.服务期限:2年;项目管理实行服务单位一年一评价、合同两年一签订。服务单位执业过程中,因采购单位考核评价不合格或发生违规、违纪情况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8.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市。
9.评审工作委托要求:每次开展评审工作前,采购单位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从入围的3家评审机构中随机抽取1家组织评审工作。
10.付款方式:每评审工作全部完成结束后,评审机构一个月内持相关开支票据到采购单位财务科进行结算。
二、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1.服务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的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6.1服务单位须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以上资质证书。
6.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须为服务单位本单位人员(提供证明资料)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4本项目不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及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单位提出的磋商申请;
6.5服务单位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服务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服务单位报名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递交到采购单位:
1.磋商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服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服务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1.公章:指备案的行政公章;签字:指亲笔签字。
2.材料递交方式:邮寄或将材料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采购单位邮箱572692479@qq.com。
四、每家服务单位只接受一份授权委托书报名。
五、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
1. 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2020年7月 6日至2020年7月10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五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单位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由服务单位按“三、服务单位报名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递交到采购单位”要求提交材料后,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磋商地点:
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将拒收磋商响应文件。
2.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117会议室。
3. 磋商时间:2020年7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九、磋商响应文件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格式打印或填写,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磋商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分别装订成册,用密封袋密封,封口处加盖鲜公章。未按以上要求制作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十、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推荐为成交人。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十二、其他事宜
采购单位: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10楼1010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75-2169769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时间: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