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挖场地滑坡治理项目于2019年度列入省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储备云自然资地勘〔2019〕666号,施工图设计云自然资地勘〔2020〕574号经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
2.2项目概况: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挖场地滑坡治理项目位于东经99°53′25″,北纬25°05′27″,包含H1、H2滑坡两个灾害隐患点。其中H1滑坡处于集镇街道西侧斜坡体位置,滑坡体及周界变形裂缝明显,现状处于蠕滑阶段,为中型浅层推移式土质滑坡;H2位于新建卫生院西侧,为小型浅层推移式填土滑坡,已发生滑动变形,调查期间正进行应急治理工程(桩板墙支护);威胁集镇卫生院、邮政所、养老院、财政所、供电所等单位及各商户、民房等,威胁人数约566人,为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2.3工 期:施工总工期200日历天。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合同段)。
第一标段:云南省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挖场地滑坡治理项目施工招标;
第二标段:云南省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挖场地滑坡治理项目监理服务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国土资源部(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3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承担在建(待建)项目;
3.4投标申请人具备承担该治理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能力;2017年至今完成过至少2项大型或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单个标段施工金额或中标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或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
注:发包人为原国土资源部(自然资源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证明材料。
3.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申请;
3.7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8授权委托人必须到现场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
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具备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3 业绩要求:2017年至今,至少完成2项以上(含2项)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监理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类似项目是指:单个标段施工金额或施工中标金额在500万元或5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或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3.4 信誉要求:申请人近5年没有在监理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5 项目总监: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本单位,近3年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证明材料。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无
注:总监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承担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本人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由授权委托人现场确认。
4.2 招标文件:施工标段1200.00元,图纸600.00元,监理标段60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施工标段:(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9)提供公司及项目经理类似项目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公章)。
监理标段:(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注: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4.4 现场确认成功者,请于确认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TD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TDZBS;图纸);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注:未按上述步骤购买招标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5.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09时00分,请各投标人于2021年1月15日08时30分至2021年1月15日09时00分提交,接收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厅(昆明市科发路269号)。
5.2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厅(昆明市科发路269号)。
5.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月15日09时00 分。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可以为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彩色打印文本(无需重新签字盖章),纸质投标文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彩色或黑白复印件。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昌宁县自然资源局网上发布。
7.其它注意事项
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保山市昌宁县滨河西路8号
联系人:李海益
电 话:0875-7121882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昌宁分公司地址: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紫檀水岸北侧云舒居旁
联系人:范洪超、李金津
电 话:13987595767、13577563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