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保山市中心城区地热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2021—2025年)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1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保山市中心城区地热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2021—2025年)编制服务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200000.00元;
4.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云南省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保山市地热水资源保护和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要求,结合保山中心城区的实际情况编制《保山市中心城区地热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2021—2025年)》,以及涉及到的现场调研、踏勘,资料收集整理,编制成果文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建立数据库,配合采购人组织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咨询评估(审查),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度,配合采购人完成成果文件评审、修改报批,为主管部门规划成果应用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与本项目相关的咨询服务等工作。
4.2规划期限:规划期以2020年为基期,目标年为2025年,展望到2035年。
4.3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市中心城区。
4.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3成果质量要求:符合国家、云南省相关规定,衔接保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最终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印发实施。
4.5本项目磋商报价须包含采购过程中发生的项目前期调研考察费用、相关数据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工作费、成果文件编制费、人工费、差旅费、相关咨询服务费、专家咨询费、项目管理费、税、费、风险等的所有费用。
4.6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4.7特别说明: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本次采购按照采购人财务内控制度组织采购活动。
6.合同履行期限(成果编制周期):2021年4月底前完成规划初稿编制,形成初步成果,2020年5月底前完成征求意见、专家评审论证,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印发实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磋商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行政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具有实施本次规划的能力。
7.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须为磋商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证明资料),且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工环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7.3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7.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1月06日至 2021年01月12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此时段内节假日不休。
2.地点: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A座11楼1105室)。
3.方式:请磋商申请人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磋商申请人的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电子邮箱(155243526qq.com)进行信息登记或由磋商申请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上资料到采购人进行信息登记,信息登记完成后请与采购人联系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人有权要求磋商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1年01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117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A座11楼)。
五、开启
1.时间: 2021年01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117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A座1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七、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A座11楼
联系方式:0875-2128556
2.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0875-2128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