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3-X/20240829-00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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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保山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JY050005040073号建议答复的函

A

公开

赵楠、蒋光芹代表:您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施甸县地质文化展馆建设的建议(JY050005040073 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有的放矢,中肯重要

施甸拥有丰富的古生代至新生代时期古生物化石资源,主要有棘皮动物、腔肠动物、节肢动物、腕足动物、腹足动物、头足动物以及哺乳动物等古生物化石,尤其是何元乡境内保存的海林檎化石数量大、品种多,且完整度高,有“中国海林檎故乡”“中国海林檎之都”“中国海林檎之乡”的美誉,2022 年10月由中国地质调查局正式授牌“何元海林檎地质文化乡”称号,是施甸的又一张全国性名片。建设施甸县地质文化展馆,推动地质遗迹资源、人文旅游资源优势有效发挥的建议针对性强,宣传推介力度大,十分中肯重要,值得深入研究。

二、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关于项目申报。一方面,根据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供的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时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围绕具有突出意义、重要影响、重大主题的文物和文化资源,主要支持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以及国家明确的其他国家文化公园内的博物馆、纪念馆建设,暂不支持地方一般性博物馆建设。为此,从现行政策看,施甸县地质文化馆建设无法纳入文化和旅游系统项目支持范畴。另一方面,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城市规划展览馆建设布展的通知》,明确了地级及以上城市(含市辖区)已有规划展览馆的原则上不得新建,没有规划展览馆的一般利用既有场所(如老旧厂房、建筑等)改造后布展,确需新建的原则上应建设综合场所,按要求经充分论证并经本级政府办公会议审议后严格审批。保山市级、施甸县级均已建设规划展览馆,不具备申报新建条件。

(二)关于财政支持。根据市财政局提供的情况,认为施甸县地质文化展馆属经营性项目,应纳入招商引资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实施。加之当前市县两级财政非常困难、债务率高,财政暂无法纳入支持。

(三)关于地方实际。“何元海林檎地质文化乡”授牌后,限期3年通过验收,施甸县政府于2024年7月向主管部门提交了自评报告和验收申请。何元海林檎地质文化乡建设项目没有专项资金,主要靠县乡财政投入和项目整合,且实际到位不足,打造地质文化乡资金缺口较大,主体工程、主干道路等重要指标进展较慢,2024 年底要达到验收标准,任务十分艰巨。一旦验收不能通过,将面临撤牌整改等风险。为此,投资单独建设县级地质文化展馆,可能会加重地方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负担。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鉴于项目申报、财政资金的困难,单独建设地质文化展馆资金投入较大,短时间内难以实现,希望两位代表给予理解。针对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打造文化旅游名片的重要性和推动何元海林檎地质文化乡建设的紧迫性,在下步工作中,我们计划按照以下思路支持帮助施甸县解决困难问题。

(一)转变思路盘活现有资源资产。一是考虑采取依托现有硬件设施进行改造提升的方式,加强对施甸丰富地质文化的展示宣传。经过了解,施甸县博物馆已经建成,但目前尚不具备开放条件,考虑协调部分展厅设置“地质文化展厅”,作为施甸地质资源专题展览的展示场所。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积极支持施甸县博物馆申报、博物馆陈列补助改造提升、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等。二是鼓励利用闲置产房、老旧工厂等实施以地质为主题的文旅项目,盘活利用闲置资源,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积极规划用地、用途、指标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科普带动拓宽发展渠道方式。我们将积极商施甸县,报请市政府组织教育、科技、文旅、住建、投资促进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大科普教育力度,积极对接武汉地大、昆明理工等省内外一流院校,争取建立专家工作站、研学基地等,发挥地质资源科学价值,擦亮打响地质文化名片。依托科普教育基地影响力进一步逐步构建“红色+绿色”的旅游发展新模式,扩大地质文化资源产业带动效应,助力招商引资。最后,再一次感谢两位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持续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也诚挚地欢迎您们一如既往关注、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