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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腾冲委员活动组:你们提出的关于耕地保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第05030073号)收悉。我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对您所提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建议回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耕地保护重要性的建议
保山市委、市政府坚决扛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按照“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要求,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形成了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各级各部门共同推动,确保耕地保护责任全面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耕地保护责任全面落实确保全市383.62万亩耕地略有节余,282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一亩不少。
一是健全完善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格空间管控的底线红线,落实重大建设项目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制度,确保优质耕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制度,全面贯彻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要求,从严查处改变耕地用途行为。严格论证审批程序和用地标准,从严核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二是持续推进耕地流出整改。坚持耕地整改恢复,加快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同步推进变更调查,持续强化耕地保护形势分析研判预警,确保总量增加、质量提升。目前,省级下达的保山市2023年度耕地流出整改问题图斑已全部排查完成,经县级实地排查,纳入整改图斑3074个8250.27亩,当前已完成整改515个1439.02亩,整改完成率为17%。
三是推进三年垦造耕地行动计划。加大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力度,提高耕地质量和后续监管水平。2023 年以来全市已入库项目21个,累计新增耕地数量780.3亩,新增水田规模6994亩、粮食产能104.6万公斤;已开工土地整治项目30个,预计新增耕地8490.8亩,新增水田16355.9亩,新增粮食产能629.3万公斤。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坚持先补后占。2023 年以来全市统筹保障56个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报批,补充耕地数量指标6214.8亩、水田规模2822.9亩、粮食产能355.8万公斤。
四是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建设田间道路、修建灌溉排水设施、土地平整、增施有机肥等措施,不断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等级和产能。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266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388万亩的68.55%。通过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酸性土壤改良、肥料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方式提高耕地质 量 ,2023年 全 市 耕 地 土 壤 培 肥 改 良 与 技 术 应 用 面 积 达 到585.20万亩,耕地质量等级为5.22等,较上年提高0.04等。
二、关于严格执行政策法规的建议
一是健全完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和土地执法巡查责任机制,目前已起草《保山市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违法用地行为的实施意见》、《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 加强耕地保护利用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构建依法依规使用土地的良好环境。
二是严格违法用地执法监管,紧盯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扎实推动典型问题整改,抓实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非法占用耕地及破坏耕地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农地非农化乱象反弹,牢牢守住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三是不断加强农村居民占用耕地建房监管。深入落实保山市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日常监管,确定宅基地建房协管员944名、信息员11352名。规范建房审批,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累计受理农村宅基地申请15460宗,审批14726宗,审批率达95.3%,其中,2023年度审批4691宗。
三、关于谋划有效措施和策略的建议
(一)筑牢耕地保护的空间基础一是《保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已取得省人民政府批复,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总体要求,按照现状耕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将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坝区耕地、集中连片、优质耕地等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83.5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282万亩。二是有序实施耕地开发,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耕地优先”的原则,统筹开展耕地后备资源空间划定,优先在全域坝区及地形坡度平缓、光热条件、水资源供给、土壤等条件较好的区域,适度开发补充耕地,并加强后期管护、避免撂荒,确保耕地保护目标任务不减少。三是统筹耕地保护与生态建设。基于自然地理格局,结合适宜性原则,优化农用地空间布局。在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的前提下,引导在25度以上陡坡耕地上种植果树、林木、草坪,将15度以下特别是坝区范围内的低效园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逐步恢复为耕地,实现农业、生态空间相互转换。
(二)推动农业现代化2023年保山市实现农业增加值295.6亿元、绝对数排全省第7位,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33元、绝对值排全省第7位,完成农业农村投资135亿元、排全省第4位。一是注重科技创新服务实效。以农科人员服务基层为抓手,依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不断强基地、兴种业创平台,大力提高农业“含科量”,打造14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2023年推广先进适用农业主推技术36项,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6个,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5%以上。二是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加快农机农艺融合、农业机械化与适度规模经营融合、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等三个融合,加快全市主要粮油作物机械化提档升级。2023 年农机总动力达173.82万千瓦,比上年新增2.19万千瓦,农机拥有量达27.36万(套),完成全年农机作业面积932.46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54.32%,比上一年提高2.31个百分点。
(三)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一是扎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市共完成承包地确权38.63万宗、面积639.64万亩,签订完善农户承包合同并颁发经营权证书52.05万本,有效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二是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2023年全市累计受理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209件,调处204件,调处率达 97.6%,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积极开展土地流转工作,积极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巩固提升专业大户流转土地模式,家庭农场生产模式,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龙头企业带动流转土地模式四种模式,探索开展宅基地集约开发模式,农村土地银行模式,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模式,田保姆种田模式四种模式,目前全市共计流转土地61万余亩,有效促进了全市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
四、关于鼓励农民参加土地整治项目的建议
按当前政策,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鼓励社会资金、金融资本参与项目建设,但补充耕地指标所有者和交易者只能是各级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投资人不得以交易主体身份参与交易,也不得参与补充耕地指标分成或流转利润分成。在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鼓励当地农民积极参与项目实施,合理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一是尽量招用当地农民工,为农民工增加就业机会,让农民通过直接参与工程施工得到实惠。二是探索推进土地新型经营模式,与农户签订流转合同,将土地集中连片使用,将土地使用率最大化,直接提高农民的土地收益。三是通过开展科技培训来提高农户的耕作水平,增加科技投入,提升农业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经营管理,提高农业产品产量产值,增加农副产品的供给和农民收入。
五、关于加强耕地流出整改资金补助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2024 年底市财政下达了耕地保护预算30万元,切实保障了耕地流出整改的市级技术指导及实地核查经费。当前全市正处于化解债务降风险时期,财政资金较为紧张,耕地流出整改工作中涉及的建设资金及相关农户补偿费用需要各县(市、区)政府积极筹措资金给予保障。
六、下一步工作
一是坚决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尽快出台相关制度文件,压实地方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二是坚决遏住耕地减少势头。严格落实重大建设项目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制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用途管制,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不再减少。三是不断优化耕地空间布局。强化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优化林果业发展和粮食生产空间布局,有序引导林果业上山上坡,逐步腾退平坝区、半山区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大力推进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分批分期垦造补充优质耕地,有序推动耕地保护目标缺口补足。四是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确保粮食面积395万亩、产量147万吨以上,蔬菜种植面积78.06万亩,产量112.27万吨以上肉类总产量46万吨以上。五是落实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逐步建立规范高效的“三权”运行机制,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为全市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六是加强耕地保护宣传,引导群众对耕地保护的了解和关注,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用地的底线思维和法制观念,形成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的正确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今后我们将在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不断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进农业现代化,不断增加粮食种植收益。
感谢您对耕地保护工作的支持!并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监督我们的工作。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