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受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保土储公告〔2018〕4号)要求,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于2018年2月8日,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401-01-01-119、401-01-01-120及401-01-01-12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
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规定,经过报价,由申请竞买人赵明庆以22.4548万元人民币竞得401-01-01-119号0.0193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申请竞买人保山市潞江新天地实业有限公司以26.8011万元人民币竞得401-01-01-120号0.0293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申请竞买人保山市潞江新天地实业有限公司以18.9345万元人民币竞得401-01-01-121号0.0207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