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关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的公告
保土储公告〔2018〕33号
经报请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保土储公告〔2018〕25号)要求,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于2018年5月10日,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530502002012GB00118号、530502002012GB00119号及530502002012GB0012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
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规定,经过报价,由申请竞买人保山市永昌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以总价7648.5428万元人民币竞得530502002012GB00118号、530502002012GB00119号及530502002012GB00120号共计10.6868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