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关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的公告
保土储公告〔2018〕37号
经报请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受保山硅基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根据《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保土储公告〔2018〕26号)要求,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于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23日,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530502202208GB00001号和530502202207GB000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
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规定,经过报价,由申请竞买人龙陵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1440.377万元人民币竞得530502202208GB00001号6.2327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申请竞买人龙陵国宏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820.8841万元人民币竞得530502202207GB00010号3.5519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