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关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的公告
保土储公告〔2018〕40号
经报请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受保山市工贸园区委托,根据《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保土储公告〔2018〕31号)要求,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于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6月4日,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530502103210GB00018号和530502103207GB00025号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
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规定,经过报价,由申请竞买人保山天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1447.74万元人民币获得530502103207GB00025号1宗共1.3788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保山盛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17037.51万元获得530502103210GB00018号1宗共16.2262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