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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3-X-05_A/2018-042406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土地审批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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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国道G219线黄草坝至象达二级公路改造工程临时用地(基本农田)的批复(保国土资发〔2018〕6号)

龙陵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国道G219线黄草坝至象达二级公路改造工程临时用地的请示》(龙国土资发〔2018〕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临时占用龙陵县国道G219线黄草坝至象达二级公路改造工程临时用地占用龙陵县龙新乡黄草坝村民委员会周家寨第三村民小组、周家寨第四村民小组、周家寨第五村民小组、小松树杨家村民小组、小松树周家村民小组,勐冒村民委员会西边村民小组、徐家寨第一村民小组、徐家寨第二村民小组、徐家寨第三村民小组、徐家寨第四村民小组、吴家寨村民小组、坪子村民小组,龙新村民委员会大桥第一村民小组、大桥第二村民小组、大桥第三村民小组,蚌渺村民委员会上元第一村民小组、上元第二村民小组、上元第三村民小组、上元第七村民小组、上元第九村民小组,茄子山村民委员会茄子山第一村民小组、茄子山第二村民小组、茄子山第三村民小组、茄子山第四村民小组、茄子山第五村民小组、杨家村民小组;象达镇棠梨坪村民委员会查家窝村民小组、大河边第一村民小组、水草林第一村民小组、埂界坡村民小组,甘寨村民委员会椿头坪第一村民小组、椿头坪第二村民小组、小窝子村民小组、秋田头村民小组,赧洒村民委员会扁练村民小组、常安寨村民小组集体土地8.3071公顷,其中农用地8.296公顷(耕地8.2042公顷,含基本农田4.1852公顷;其它农用地0.0918公顷,含基本农田0.0918公顷);未利用地0.0111公顷,含基本农田0.0111公顷。基本农田4.2881公顷,用于国道G219线黄草坝至象达二级公路改造工程临时工棚、施工道路临时用地。

二、请你局督促用地单位足额付清临时占用土地相关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并加强土地执法和用地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复垦方案要求落实用地后的复垦工作,且不得建永久性建筑物。

三、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若项目工期较长确需超过二年的,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在使用期满2个月内,持有关材料向我局申请延期,在有效期内未申请延期,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