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山市市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管理规定,经初审,部分专家存在提交申请资料不齐全的问题,请按附表要求及时提交书面、纸质材料,并于通知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至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科。如逾期提交资料,我局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榕榕,0875-2128556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1105
附件:保山市市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补充更新)申请材料初审存在问题统计表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附件:保山市市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补充更新)申请材料初审存在问题统计表(公示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