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6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通知》(云自然资储量〔2022〕102号)、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保自规发〔2023〕118号)等有关规定和程序,经研究决定,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增52名市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并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异议。现将市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新增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保山市市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新增人员名单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