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流程和采矿权审批中储量管理会签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国土资储〔2018〕5号),云南陆缘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象达小米地硅石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云陆矿采评报字〔2020〕第038号),2020年3月30日-4月13日评估报告已在我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异议。现予公开。
附件: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象达小米地硅石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