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现就2019年度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实地核查服务进行询价,请你单位进行书面报价。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保山市2019年度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实地核查服务。
(二)项目编号:
BSSKCZY2020-1。
二、询价需求
(一)服务需求:
1.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6号)规定,对省、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取的2019年度公示信息矿业权,采取实地核查方式检查。
2.财政预算资金15万元,服务项目数量以财政资金内单个报价确定。
(二)实地核查内容:
探矿权:探矿权履行义务信息,包括年度勘查投入资金情况、探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缴纳情况;当年勘查投资和主要实物工作量,包括勘查投资及分项核算,钻探、坑探、槽探、浅井、地震等实物工作量。
采矿权:采矿权履行义务信息,包括依法依规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情况,矿山储量年报、矿产开发利用统计报送情况,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和土地复垦费等费用缴纳情况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执行情况、土地复垦方案执行情况等。
(三)工作内容:
1.对矿业权人填报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信息表》和《矿产资源开采年度信息表》的内容进行现场逐一核查,如实记录核查情况,填写《核查情况表》。
2.核查方法采用资料梳理、调查询问、凭证查阅及对比分析的方法。
3.实地核查工作结束后,将核查结果记录在矿业权人公示信息中,并通过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三、技术要求
(一)项目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就该项目成立项目组,项目组数量由供应商确定,每个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至少包括地质、采矿、经济估价专业高级工程师1名。
(二)项目时间要求:
2020年9月31日之前完成现场实地核查及资料的整理,并提交成果资料。
(三)成果资料要求:
1.全市实地核查工作报告及附件。
2.分县(市、区)辖区提交实地核查工作报告及附件。
实地核查工作报告附件:包括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资料、实地核查情况表、矿业权基本情况、矿业权人履行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义务情况、每个矿山实地照片不低于4张等。
四、报价须知
(一)报价截止时间:
2020年8月10日15时。
(二)供应商应按询价函要求提交报价函,报价函自行密封。不按要求提供的报价函将被拒绝。
(三)报价函组成:
1.本询价函附件《采购询价单》(原件);
2.项目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同类型工作或相似工作业绩。
6.服务承诺(原件)。
五、成交原则
采购小组根据符合资质要求、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原则,同等的条件下,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志刚
联系电话:0875-2224458
联系地址:保山市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座1106
附件:采购询价单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27日
附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