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规定要求,北京中鑫众和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隆阳区汉庄镇春刘普通建筑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中鑫众和评报〔2020〕第112号),2020年12月23日-2021年1月6日评估报告已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异议,现予公开并按有关规定使用。
附件:隆阳区汉庄镇春刘普通建筑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