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注销2宗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有关规定,施甸县东山清水沟矿业有限公司熊洞铅锌矿等2座矿山已由施甸县人民政府关闭,符合采矿许可证注销条件,现予以注销,并予以公告。施甸县人民政府为生态修复责任主体。采矿许可证基本信息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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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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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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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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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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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东山清水沟矿业有限公司熊洞铅锌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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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东山清水沟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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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30000201108324011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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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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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闽矿矿业有限公司新厂铅锌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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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闽矿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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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300002009093220049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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