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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533-X-05_B/2016-1201005
发布机构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不动产登记信息
发布日期
2016-06-22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领证通知书(2016第003号)
领证通知书
编号:
2016第003号
隆阳区文武石灰厂:
你单位提交的
隆阳区汉庄镇栗树洼石场灰岩矿
延续
申请,保山市国土资源局予以批准。
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持身份证明、委托书(非法人代表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报件资料到保山市国土资源局窗口办理领证手续。
你单位自领证之日起10日内到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办理备案手续,并签订行政管理合同。
其他意见:
咨询电话:0875-2224900
经 办 人:安志刚
日期: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