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根据市级相关领导在《保山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快已投产民营企业土地证办理工作以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第185号)提案面商会议中提出的有关工作要求,为更好的服务于民营企业发展,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动服务,告知已满足不动产登记条件的民营企业及时申请登记,在企业提出申请,且申请材料齐备后,登记部门要在5至10个工作日内办结,若出现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办事拖沓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腾冲市国土资源局要及时对腾冲市高黎贡山生态食品发展有限公司、腾冲市高黎贡山生态茶业有限公司、腾冲市晓红食品厂、腾冲市腾越老烧酒厂、腾冲市艾爱摩拉奶业、腾冲市四馨坊6个企业,隆阳分局要对云南黄泥塘藕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优昊实业有限公司的用地、登记发证、抵押融资以及存在问题等情况进行梳理并提出处理意见,一个企业形成一个专题报告于7月31日前上报市不动产登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