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3-X/20230915-0001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09-15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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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保山太保省级森林公园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保山太保省级森林公园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保山太保省级森林公园。以保山太保省级森林公园管理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原、荒地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 3 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共6个村(居)民委员会(具体见附录)。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登记区域涉及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

乡镇街道

村(居)民委员会

隆阳区永昌街道

杏花居民委员会、黉学居民委员会

隆阳区兰城街道

龙泉居民委员会、马里居民委员会、昇阳居民委员

汉庄镇

青岗坝村民委员会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