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700201000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汇总、分析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管理、更新和运行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归档和社会查询服务。经办保山中心城区160平方公里范围内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并指导全市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各级政府的指导和部署下,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围绕“一件事一次办”为目标,加强党建与业务融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件26060件,其中非注销登记23435件,注销类2625件;发放不动产证书14926本;证明8327本;生成电子证照22861份,电子证明8158份,电子证书14703份;咨询服务热线接听处理10000余次;“12345”等信访投诉处理26件;中心档案室查解封582件,涉及2596宗房地产;房产土地抵押注销2850件;窗口日常查询10646人次;干部报告事项查询 3557人次,公检法、纪委查询 1391人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财务室)、权籍信息股、审核股、受理股、权证股、档案(查询)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1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表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3556360.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56360.0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4627.88元,下降1.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4627.88元,下降1.24%;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质保金项目及临聘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3556360.03元。其中:基本支出3053882.03元,占总支出的85.87%;项目支出502478.00元,占总支出的14.1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4627.88元,下降1.2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20628.92元,增长57.97%;项目支出减少1165256.80元,下降69.87%;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临聘人员经费以及质保金项目经费,项目支出减少1165256.8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53882.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39724.11元,占基本支出的96.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4157.92元,占基本支出的3.74%。公用经费人均7134.8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2478.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公益性岗位补贴补助经费项目3700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发放及五险一金缴纳,保障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并按时缴纳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质保金项目经费项目70700.00元,用于归还三级等保项目质保金。
3.综合运行经费99778.00元,用于不动产登记大厅办公、印刷、水电、邮电等支出。
4.本土人才培养经费15000.00元,用于保山市本土人才培养学费补助。
5.不动产档案室租赁经费280000元,用于支付物业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室租赁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6360.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4627.88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2023年临聘人员经费以及质保金项目经费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085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23852.8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3852.8元;就业补助37000.00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7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717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47171.40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92951.2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8286.0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34.0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190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19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136435.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0%。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支出3136435.83元,其中:事业运行3136435.83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000元,决算为37757.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37757.9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75.5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757.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37757.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交通补贴政策的实行,大大减少了单位公车使用率;二是单位加强了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工作,“三公经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941.90元,下降7.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15.90元,下降5.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26.00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遵循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用车相应支出,且2023年无公务接待,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管理、出差等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资产总额1555948.56元,其中,流动资产114857.30元,固定资产1112069.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29022.2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2084.9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3541.7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253.6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853.6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429.0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429.07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7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