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700101000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编制土地储备规划和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土地储备状况和市场需求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按市政府批准的土地储备计划,对市政府依法收回和收购的存量土地及征收新增的建设用地进行储备;落实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储备土地的管理和临时经营;负责土地储备资金运作和管理;严格按程序组织开展土地供应工作;认真开展土地供后监管和动态巡查工作,对出让土地全过程监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土地收储股、土地交易股、矿业权交易股、财务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土地收储工作。
(1)继续开展保山学院片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房屋征迁扫尾工作。2019年至今,保山学院片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共征收土地约2200亩,征拆房屋1116户,迁坟252冢。目前,该项目范围内可供出让的土地约为1200亩。
(2)协调开展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一是完成了隆阳区2024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项目,报批面积7.0298公顷;二是组件上报了隆阳区2024年度第十七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项目,报批面积21.1354公顷;三是完成了保山机场跑道延长及通用机坪建设项目单独选址项目,报批面积31.024公顷,主要用于保山机场跑道延长及通用机坪建设项目。
(3)加强收储土地管护。一是由市土储交易中心自行管护的空闲地共有32宗,面积5494.204亩。二是委托属地街道办进行管护的地块共计127宗,面积4936.81亩。三是委托保山市建投公司临时管护使用的地块共有43宗,面积2664.92亩。四是委托永投公司临时管护使用的地块共有21宗,面积2444.204亩。
(4)完成保山新华书店8.609亩、青阳水厂18.361亩、保山子元房地产11.56亩三个项目的国有土地收储工作,共计收储国有土地38.53亩。
2.土地供应工作。
(1)全力保障各类建设用地供应。2024年完成供地14宗共1147.05亩,土地总价款62244.68万元。按出让主体分:市本级完成供地10宗共1068.21亩,土地总价款60768.99万元;接受隆阳、昌宁、龙陵和腾冲四个“园中园”委托供地共4宗78.84亩,土地总价款1475.69万元。
(2)全面强化各项处置措施,全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处置,以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处置,倒逼存量建设用地的盘活。2024年度闲置土地任务基数为14宗455.16亩,按全年处置率达35%要求,下达处置任务数为159.30亩,截至目前已处置217.254亩,任务处置率为47.73%,超额完成处置任务。
(3)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土地储备和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工作安排》的相关要求,初步梳理上报省厅中心城区拟回购存量闲置土地计划和新增土地储备项目计划,其中:保山中心城区计划拟回购存量闲置土地33宗,共计154.73公顷;新增土地储备项目计划4个,94个地块面积共计406.60公顷。
3.矿业权交易工作。
(1)协助市局矿业权管理科做好2024年矿业权出让计划编报工作。
(2)以挂牌方式组织了5宗探矿权出让工作,矿业权出让收益金合计427.42万元。其中:腾冲市玄武岩矿探矿权1宗,矿区面积共0.17平方公里,出让年限6年,成交价244.93万元;隆阳区地热探矿权4宗,矿区总面积17.85平方公里,出让年限均为5年,总成交价182.49万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79811333.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811202.13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31.08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80197216.47元,下降85.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80197205.21元,下降85.75%;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1.26元,下降7.9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项目收入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349951.7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73847253.45元。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保山市隆阳区税务局退回的个税代扣缴手续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79811202.13元。其中:基本支出2721310.58元,占总支出的3.41%;项目支出77089891.55元,占总支出的96.5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80197205.21元,下降85.7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955.73元,增长1.00%;项目支出减少480224160.94元,下降86.17%。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项目还本付息支出减少。其中:1.基本支出增加26955.73元,具体是: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增加32106.20元;因本年土地出让业务缩减,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应减少,公用经费减少5150.47元;2.项目支出减少480224160.94元,具体是: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减少458749700.00元,保山学院片区土地储备项目支出减少66264039.90元,中心城市用地成本项目支出增加44649585.96元,土地出让业务费项目支出增加139993.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21310.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90567.50元,占基本支出的95.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0743.08元,占基本支出的4.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089891.5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棚改项目还本付息专项资金5425000.00元,全部用于支付贷款本息。项目建设内容为拆迁补偿、土地整理、安置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分清华湖、下村、青阳、红庙、火车站五个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收入进入共管账户,专项用于偿还投融资资金本息。
2.保山学院片区土地储备项目专项资金3780960.10元,全部用于兑付片区内土地房屋征迁补偿资金。建设地点位于保山中心城市保山学院以北,总规划面积2249.71亩。估算总投资238515.20万元,其中:资本金58515.20万元,债券资金180000.00万元。项目实施后,计划取得可出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1538.87亩。
3.中心城市项目用地收储开发成本及土地出让业务补助资金67883931.45元,其中:中心城市范围用地收储开发成本补助资金67743938.45元,土地出让业务经费139993.00元。项目主要涉及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收购、储备、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的原则,我中心统一实施中心城区6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土地收储出让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1303.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9%。与上年相比减少6349951.76元,下降68.94%,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8%。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26955.73元,具体是: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增加32106.20元;因本年土地出让业务缩减,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应减少,公用经费减少5150.47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6376907.49元,具体是:清理消化暂付款项目支出减少6516900.49元,土地出让业务费项目支出增加139993.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7024.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3%,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07024.66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6727.68,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6.9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1237.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1237.78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8530.8元、公务员医疗支出66768.9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938.0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336743.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7%,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336743.14元,其中:事业运行支出2336743.1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2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6298.00元,其中:购房补贴6298.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住房改革补贴项目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决算为25308.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16.42元,增长4.6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823.3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08%,完成年初预算的99.2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48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2%,完成年初预算的16.1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31.42元,增长2.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85.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85.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308.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16.42元,增长4.6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823.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4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实际支出均小于年初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31.42元,增长2.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85.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85.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发生了一次公务接待,产生485.00元的公务接待费;二是公车维修费支出增加了631.42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土地收储、供应、管护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区间人事调动考察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资产总额2383067082.65元,其中,流动资产225681.25元,固定资产24117.8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2382817283.5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60409.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915.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43.3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43.3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4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945.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7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