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3-X/20260917-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6-09-17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落实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有关政策。

二是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是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是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五是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是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责任,联系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相关保护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相关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是负责对保山中心城区(老城区、新城区、产业园区)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保山中心城区各类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景观工程等进行规划管理,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提供规划条件,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核实意见书》。负责指导督促县(市、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工作。

八是负责保山中心城区(老城区、新城区、产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市政工程验线、基础核验、规划核实、规划验收等批后管理,出具规划核实意见。

九是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十是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十一是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二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挥职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

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应急调查、综合防治和处置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是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四是负责国土空间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五是依法查处省自然资源厅或市委、市政府交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跨县(市、区)行政区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重大复杂案件,县级人民政府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案件,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负责监督检查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指导县(市、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并承办相关行政应诉工作。

十六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综合科、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城市规划科、村镇规划科、建设工程规划科、行政审批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业权管理科、地质勘查管理科、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执法监督科、财务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规划体系更完善。一是总体规划基本完成。完成市、县、乡三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其中市县两级空总规全部获批实施,65个单独编制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全面完成专家审查,有9个完成审批。二是村庄规划全部入库。完成844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审批入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全过程在线管理。三是详细规划有序推进。推进保山中心城市和4个县城,保山产业园区等5个省级产业园区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预计年底完成。至“十四五”末基本建立起全市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2.耕地红线更牢固。根据2024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全市耕地有效考核面积399.0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285.98万亩,分别超规划下达目标15.47万亩和3.98万亩,考核得分7.82分,与楚雄州并列全省第1名。全市耕地保有量自2023年起实现了近10年来第一次连续净增长,违法用地占耕比连续2年保持在全省最低,有效扭转了连续减少的势头,切实压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守住了耕地底线。

3.要素保障更精准。2025年,全市新增获批60个项目、面积7242.4395亩,待批15个、面积1684.407亩;获批成片开发方案2个、待批1个,拟上报3个。“十四五”以来,建立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清单并动态调整,截至目前256个重点项目纳入清单。超前谋划,靠前服务,统筹指标、资金等向清单内项目精准倾斜,至2024年底,全市重点项目用地保障率83.6%,保障率排名全省第二,瑞孟高速、保山机场、正泰项目、邱家寨光伏等一批项目用地得到保障。

4.资源供给更到位。一是强化矿产资源保障。完成“十四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总结评估,启动“十五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新增资源量铅金属55494吨、锌金属38524吨、银金属19吨、硅石230万吨、地热315万方/年。“十四五”以来,出让矿业权57个,成交金额35811.712万元;收缴矿业权出让收益79310.7659万元。2025年,完成31个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评估值8224.31万元。二是优化土地资源保障。2025年全市共供应土地169宗,面积8833.5亩,实现土地收益84807.84万元,批复临时用地60.7469公顷。“十四五”以来,累计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033宗,面积近6.42万亩,实现出让收入约108.96亿元。三是深化闲置资源盘用。2025年,全市已处置批而未供土地8915亩,处置率36.37%,处置闲置土地3960.7亩,处置率48.02%,净减少率44.5%,提前完成年度任务。“十四五”以来,累计处置批而未供4.0704万亩,闲置用地2.0542万亩。清理过期矿业权405个,退出注销矿业权250个,建设省级绿色矿山4座。

5.风险防控更可靠。一是助力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着力推进闲置存量土地收回收购及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编报2025年第一批项目16个,涉及储备土地面积396.52公顷,预计总投资376647.17万元,预计总收入671872.67万元。“十四五”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累计争取国家、省级资金1.7亿余元。二是全力化解生态安全风险。全市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数826个,需修复面积1149.55公顷,已修复502个图斑726.73公顷。其中2025年度计划修复59个,目前已完成修复62个,提前超额完成任务。剩余需修复的324个图斑,按全省统一安排在“十五五”逐年完成。三是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2025年来落实2088名监测人员经费保障,全面完成1323处隐患点排查,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0起,避免人员伤亡298人,避免经济损失1315万元。“十四五”以来,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14个,涵盖治理工程、双控试点、监测预警、避险搬迁及应急和防御能力建设,通过项目实施保护5395人46246万元生命财产安全。全市连续3年地质灾害无人员伤亡,无人为地质灾害发生。

6.服务民生更贴心。一是持续优化审查审批工作。“十四五”以来,结合政策调整和改革,持续优化审查审批服务,累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498个,制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636份,涵盖重点产业项目、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二是稳步推进产权登记全覆盖。快速推进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全市已登记60929宗,登记率达99.52%。全市烈士陵园登记完成率达60%。150个历史遗留问题小区47025套已化解,依申请办理转移登记33444套,登记率71%。借鉴先进经验完成2个农垦农场9户居民不动产权证登记发放。

7.监督执法更严格。截至目前,保山市2018至2024年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占耕25216.03亩,已完成整改18429.75亩,整改率79.01%。审计署指出“违而未查”“查而未纠”问题涉及保山市185个,占耕753.32亩。已完成整改164个,占耕647.99亩,整改率86.02%。2019—2024年自然资源督察指出的98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在自然资源督察系统销号,整改率100%,全省排名第一。纳入重点督办的“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项目”等7个典型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在自然资源督察系统销号。

8.改革创新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十四五”以来,全市标准地供应51宗,面积2400.5亩,“标准地”供应比例100%。深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改革,完成腾冲北海湿地等2个省级试点2113公顷确权,启动4个县级试点。腾冲市完成国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入市6宗、面积14.55亩,成交金额550万元。推进“多测合一”改革,完成2025年“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建设三等水准点选埋”工作,完成4个CORS基准站增点选址,完成提交保山实景三维建设实施方案。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5年度收入合计28319103.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19103.74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772741.62元,增长31.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72741.62元,增长31.43%;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增加在职人员调资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坐实等基本支出,新增化债专项资金、“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经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工作经费,增加中央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和省级地质灾害专项资金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5年度支出合计28319103.74元。其中:基本支出13066409.64元,占总支出的46.14%;项目支出15252694.10元,占总支出的53.8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772741.62元,增长31.4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07759.82元,增长5.73%;项目支出增加6064981.80元,增长66.01%;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增加在职人员调资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坐实等基本支出,新增化债专项资金、“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经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工作经费,增加中央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和省级地质灾害专项资金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066409.6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82936.46元,占基本支出的90.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83473.18元,占基本支出的9.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52694.1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保山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3934731.30元,主要用于编制保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及中心城市各类专项规划编制;

2.保山发展馆运行经费1222797.00元,主要用于发展馆维修改造及日常运行保障;

3.保山中心城区1:500地形图测绘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保山中心城区1.500地形图测绘;

4.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资金3989866.06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19103.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772741.62元,增长31.43%,完成年初预算的139.3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组织事务支出30000.00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年初无预算,由组织部门统一安排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737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完成年初预算的128.3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577286.96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908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3102.0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1904.8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3200.00元;抚恤支出20088.00元,其中:死亡抚恤支出20088.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87792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0%,完成年初预算的97.8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77928.40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83631.68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1464.8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44448.1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383.7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157528.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1%,完成年初预算的85.96%。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5157528.30元,其中: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5157528.3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国库没有集中支付。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5362753.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6%,完成年初预算的126.17%。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5362753.19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8531429.2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0000.00元、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支出2263075.31元、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828751.60元、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支出1046560.00元、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500000.00元、事业运行支出2082937.0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及补发7个月;二是新增化债项目。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0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10028.00元,其中:购房补贴支出10028.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由财政部门统一安排经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283490.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自然害防治支出5283490.89元,其中:地质灾害防治支出5283490.8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目是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由上级部门下达。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368.00元,决算为86419.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860.33元,下降16.32%。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768.00元,决算为7876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1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600.00元,决算为7651.6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5%,完成年初预算的31.1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860.33元,下降68.7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651.6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6860.33元,下降68.7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368.00元,支出决算为86419.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860.33元,下降16.3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768.00元,决算为7876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600.00元,决算为7651.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1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好紧日子的要求,缩减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860.33元,下降68.7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651.6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6860.33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好紧日子的要求,缩减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全市自然资源保护、卫片执法管理、规划设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管理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共安排公务接待9批次,接待57人次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3473.18元,比上年增加62319.35元,增长5.56%,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25年列支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132.00元、水费2990.20元、电费51655.67元、邮电费45000.00元、公务接待费7651.67元、劳务费6600.00元、工会经费249000.00元、福利费2000.0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8768.00元、其他交通费用5303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53375.64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资产总额37844469.58元,其中,流动资产1239739.00元,固定资产5331584.0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9816548.94元,无形资产1456597.5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69919.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20032.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8项,账面原值4082999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84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2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614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1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4600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50108.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108.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