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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3-X-/2022-0930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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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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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700101000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编制土地储备规划和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土地储备状况和市场需求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按市政府批准的土地储备计划,对市政府依法收回和收购的存量土地及征收新增的建设用地进行储备;落实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储备土地的管理和临时经营;负责土地储备资金运作和管理;严格按程序组织开展土地供应工作;认真开展土地供后监管和动态巡查工作,对出让土地全过程监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土地收储工作

1)保山中心城区土地储备项目两个,共计兑付征地、拆迁补偿资59,990,812.76元,其中:①下村片区土地储备项目兑付征迁款及中介服务费5,454,607.99元,其中房屋拆迁资金支出978,374.65元,中介服务、工作经费等支出4,476,233.34元。目前,该项目已实施完毕。②保山学院片区土地储备项目资金支出54,536,204.77元,其中:兑付房屋拆迁资金34,350,195.52元,项目相关支出20,186,009.25元。

2)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上年度土地供应情况,合理确定2022年土地储备规模,编制年度土地收储计划。对保岫西路太保山脚片区、挂角楼片区、马车站片区、锦溪路片区、如意街区片区、象山路小屯段、市委党校、志和天盛等进行了实地探勘并进行了征拆预算,为下一步工作夯实了基础。

3)继续完善中心城区储备土地管护。对保山中心城区空闲土地进行清查,共计清查空闲土地471宗,面积16276.347亩。积极对接收储地块行政区域所属乡镇街道及各国资企业,及时签订收储土地管护协议,加强了保山中心城区收储土地管护力度并对储备地块信息(电子数据、地块四至、征迁范围)收集归档管理。

4)完成隆阳区河图中学土地收储工作。隆阳区河图中学将其57.774亩、房屋建筑面积16054.5平方米、构筑物面积1301平方米的资产整体移交至我中心,我中心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将河图中学现状整体租赁给保山市远乡谷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用于青华湖三期复耕种粮项目办公、仓储并于630日签订租赁合同。

2.规范组织开展建设用地供应

1)保障各类建设用地供应。2021年共计完成供地71.3787公顷(合1070.6805亩),土地总价款为9065.2925万元。其中:划拨供地67.7237公顷(合1015.8555亩),划拨价款约为5494.0733万元,协议出让3.655公顷(合54.825亩)土地价款约为 3571.2192万元。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要,较好地完成市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

2)严格把关提出供地意见。根据市政府批转文件要求,对各类建设项目申请用地开展调查,核实土地报批、征地拆迁补偿、抵押设置、利用现状和遗留问题等情况,依据供地政策和控制指标提出具体意见建议,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切实发挥中心土地供应职能作用。

3)认真做好供后监管工作。加强土地动态监测,督促按期开工投资建设,全年共完成了143宗国有建设用地的动态巡查批后监管工作。对已供土地加强出让用途、规设条件、开竣工时间的监测,加大对闲置土地的违约责任追究,确保土地出让后能依法依规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513,957,439.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3,957,439.5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36,756,401.72元,减少幅度72.23%主要原因是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385,531,767.89元,增564.42%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减少1,722,228,169.61元,减少96.6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514,068,934.12元。其中:基本支出2,857,087.28元,占总支出的0.56%;项目支出511,211,846.84元,占总支出的99.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36,587,867.13元,减少幅度72.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和中心城市土地储备项目支出均有所减少。其中:1.基本支出增加67,060.76元,具体是:①人员经费减少69,060.52元,因20219月调出1人至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②公用经费增加136,121.28元,因我中心用上年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结算中心城市用地项目土地储备出让业务方面的部分支出2.项目支出减少1,336,654,927.89,具体是:①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减少913,739,403.00元;②中心城市用地项目支出减少422,915,524.8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57,087.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060.76元,增长2.40%,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69,060.52公用经费增加136,121.2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90,631.87元,占基本支出的90.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66,305.41元,占基本支出的9.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1,211,846.8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36,654,927.89元,下降72.33%,主要原因是:1.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减少913,739,403.00元;2.中心城市用地项目支出减少422,915,524.89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棚改项目还本付息专项资金91,428,767.00元,保财预〔2021286号文件下达,资金到位率100%,及时转拨保山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用于支付贷款利息。

2.保山学院片区土地储备项目债券利息专项资金60,120,000.00元,保财预〔202121号文件下达,资金到位率100%,用于缴纳保山学院片区土地储备项目专项债券2021年度利息。

3.土地收储开发成本专项资金359,663,079.84,其中:保财预〔2021291号文件下达中心城市项目用地收储开发成本及土地出让业务专项资金261,359,450.00元;②保财预〔2021286号文件中心城市项目用地收储开发成本及土地出让业务专项资金98,303,629.84元。资金到位率100%并全部用于中心城市范围项目用地支出,其中资本性支出359,613,079.84元(基础设施建设280,564.12元,土地补偿5,361,882.00元,拆迁补偿263,977,097.72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9,993,536.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3,837,439.5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30%。与上年对比增加385,531,767.89元,增564.42%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收入减少41,473.83元;2.棚户区改造项目收入增加91,428,767.00.00元;3.中心城市用地收储项目收入增加294,144,474.7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2,284.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2,284.16,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7,472.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36,572.99元,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60,899.40元,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51,097,726.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40%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51,097,726.84用于中心城市用地项目资本性支出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还本付息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299,956.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事业运行2,299,956.1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44,995.3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810.8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000.00元,完成预算的86.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020对比无变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020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00.0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中心城市范围内土地收储、供应、管护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资产总额4,083,204,350.47元,其中,流动资产233,890.52元,固定资产110,053.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4,082,860,406.91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16,211,929.7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290.7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083204350.47

233890.52

110053.04

0.00

0.00

0.00 

110053.04

0.00 

0.00 

0.00

408286006.9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7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