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3-X/20250121-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1-21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700000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落实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有关政策。

二是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是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是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五是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是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是负责对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及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建筑立面装修、户外广告设施、城市雕塑、小品等各类建设工程实施规划管理,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提供规划条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八是负责保山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包含独立选址项目的建设工程、市政工程验线、基础核验、规划核实、规划验收等批后管理,出具规划核实意见。

九是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十是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十一是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二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是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四是负责国土空间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五是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市、区)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六是承担保山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是统一领导和管理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十八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是职能转变。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综合科、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城市规划科、村镇规划科、建设工程规划科、行政审批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业权管理科、地质勘查管理科、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执法监督科、财务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重点工作概述

1.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一是切实完善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建立网格化精细化监管机制,压实县、乡、村、组主体责任,坚决遏制新增耕地流出问题,坚决守住耕地保护底线红线,确保全市383.59万亩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稳中有增,28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一亩不少。二是集中力量多渠道拓展新增耕地来源,加快推进超期到期临时用地、违法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等复垦,加快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加大推进工程性连片恢复整改力度,最大限度地增加耕地。三是强力抓好耕地流出问题整改、耕地体检图斑整改、永久基本农田就地恢复、疑似新增耕地核实举证、补充耕地项目核实入库、存量违法占耕复垦、增减挂钩拆旧地块复耕、存量采矿用地复垦腾退等工作,尽最大可能找回耕地。统筹抓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举证,确保举证上报及时、调查结果真实。四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坚决整治工商资本流转耕地用于“非粮”产业等问题,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2.从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加快推进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工作,落实详细规划单元划定指引,强化空间布局、结构、用途、规模、开发强度等指标约束,编制“单元+地块”两个层次的详细规划并构建完整的数据库,确保按要求、按步骤有序推进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将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严格依据详细规划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

3.进一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推行“标准地”供应,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持续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司法等手段,破解遗留问题,盘活闲置存量。不断加强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及时提醒、督促土地使用人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发建设。做好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土地储备和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工作,减少市场存量土地规模,探索“土地+地热水”资源合作开发模式,进一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活跃土地市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4.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对整改项目常态化调度,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拨付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对已达到付款条件的项目尽快完成项目资金兑付。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杜绝因资金保障不到位导致工程治理和搬迁项目未及时完成、监测员消极怠工导致监测预警不及时等因素从而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将发生地质灾害事故风险降至最低。

5.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利用和保护。加快办理延续登记手续,进一步提高矿业权有效期率,加大过期矿业权清理力度,确保全市矿业权有效期率达2025年省级“八个全面”考核任务要求。持续做好绿色矿山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向辖区内矿山企业宣传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对新建矿山,《采矿权出让合同》明确“采矿权人应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运行,正常生产2年内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如未能按期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自然资源部门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对现有矿山,初步制定绿色矿山创建时间表,推动绿色矿山建设从“应建必建”向“全面建设”转变。加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6.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严格按治理方案依法依规进行恢复治理,加强矿山生态修复与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国土绿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的有效衔接,统筹各方力量推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统筹落实资金来源,用好已出台的矿山生态修复政策,持续探索社会资本参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的有效模式,确保按时限完成任务。

7.进一步严格执法监督。全力推进各类违法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督察。自觉扛牢历史遗留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责任,对整改情况采取通报、调度、督促检查的方式全力推进违法问题整改。一是紧盯2024年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对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市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12323个,面积44796.94亩,占耕7166.65亩,按照“边核实,边整改,边举证,边填报”的工作原则,通过采取拆除复垦复耕、完善用地手续的方式对违法占耕问题图斑全力推动整改,据省厅通报,截至1月19日,全市2024年土地卫片执法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占耕面积157.51亩,比例4.6%,确保2025年2月15日前,全市违法占耕面积整改至380亩以下,违法占耕比整改至8%以内。二是紧盯2018-2023年存量违法用地问题整改。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对未整改的问题认真梳理,建立工作台账,逐图斑制定分类处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三是紧盯国家审计署指出违规建设占用耕地“违而未查”“查而未纠”问题涉及185个问题整改,对已整改的152个组织回头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对未整改的33个督促指导县(市、区)用活用好土地要素保障政策,提高报件质量与效率,主动与省自然资源厅请示汇报,积极协调解决用地报批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用地手续,确保2025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四是紧盯自然资源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对2024年自然资源督察指出的7个问题(未整改6个,其中:隆阳区4个、施甸县1个、龙陵县1个)强化督促指导,持续推进问题整改,确保2025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五是超前谋划2025年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坚决遏制新增违法问题,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耕地保护责任,强化日常巡查和监管,对新增违法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核实查处一起,及时消除违法状态,确保2025年全市违法占耕面积整改至500亩以下,违法占耕比整改至15%以内。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工勤人员编制2事业编制55人。在职实有10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994,4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994,400,政府性基金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0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256,072元,同比下降0.98%。主要原因是:2024年初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退休2人、保山市中心城区土地评估经费减少15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994,400元,其中:本年收入25,994,4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994,4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256,072元,同比下降0.98%。主要原因是:2024年初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退休2人、保山市中心城区土地评估经费减少15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994,400。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994,400,其中:基本支出17,074,200比上年预算减少116,880元同比下降0.68%,主要原因是:2024年初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退休2人;项目支出8,920,200比上年预算减少139,192元同比下降1.54%,主要原因:保山市中心城区土地评估经费减少15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9,1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活动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86,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3.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0,200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10,9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费支出。

5.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06,6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

6.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55,7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700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支出。

8.21202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6,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工作。

9.220010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8,048,2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障机关运行等支出。

10.220010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1,2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中心城区土地评估、耕地保护工作。

11.220010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400,000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及业务培训工作。

12.22001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400,000元,主要用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复垦方案评审和矿产资源评审工作。

13.220012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5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中心城区1:500地形图测绘项目建设。

14.220015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事业运行6,493,0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障机关运行等支出。

五、市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部门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0,82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02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89,808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3,368,较上年减少1,000,下降0.5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9,600,较上年减少1,000,下降3.2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296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3,768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768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保山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绩效目标: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市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对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细化落实,是对市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空间蓝图,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

2.保山中心城区1:500地形图测绘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完成保山中心城区开展1:500地形图测绘,面积约45.3平方千米(其中老城片区约27.03平方公里、青华海片区约9.86平方公里、青阳片区约8.41平方公里),成果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保山2013坐标系两套。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44,500,较上年增加57,300元,增长4.83%,主要原因是:2025年保山发展馆进行升级改造,相应日常维修运行等费用略有增加。

(三)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资产总额2,418,570,935.87,其中,流动资产2,408,360.19固定资产3,117,499.54,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28,626,548.94,无形资产1,601,243.62,其他资产2,382,817,283.58。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76,589,340.1,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1,975.06。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资产使用收入0,其中出租资产84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1,500。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