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0-5-10_B/2015-0609009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5-02-27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服务承诺

一是遵纪守法承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和工作要求,遵循行业规范,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党风廉政纪律。

二是政务公开承诺。不断推动政风行风转变,增强行业透明度,实行政务公开,做到项目名称、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理部门、联系电话和办理期限“八公开”。

三是正当履职承诺。对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安全生产和建筑质量监管不断加强,严格管理,规范行业秩序。采取重要信息公示和重大事项听证的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和民众的意见建议。

四是优质服务承诺。住建局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服务做到热情接待、用语文明、着装整洁,落实便民各项措施,为民办事提供方便,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

五是办事作风承诺。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在办事过程中,严禁“吃、拿、卡、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给予党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是接受监督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我们的公开承诺给予监督,有什么问题,欢迎拨打监督投诉电话2207086,来信或是到单位直接反映,我们都将认真接待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