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0-5/20251225-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12-25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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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一批标注资质异常企业的通告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州市级审批权限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动态核查。经查询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云南鼎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4家资质建筑业企业的注册建造师人数为零,根据《通知》要求,将对云南鼎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4家资质建筑业企业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标注“资质异常”,第一次标注时间为3个月。

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应当在作出标注后3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届满前完成整改的企业可向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复核经复核满足资质标准和要求的取消资质异常标注。考核注册建造师的资质,注册建造师的人数应配齐;不考核建造师的资质,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工人应配齐。三级资质换领二级资质还在一年有效期内的,按三级资质标准配齐。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将继续标注“资质异常”,并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启动资质撤销程序。

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在被标注期间不得申请相应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事项以及办理相应资质的日常变更业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工程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项目所需资质审慎选择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发现承接项目企业相应资质被标注资质异常应及时提醒企业整改或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联系电话: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0875-3038227


附件:1.第一批标注资质异常企业清单

       2.申请复核模板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