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0-5-/2018-113001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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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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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思考

针对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思考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制定和出台了相关处理措施和办法,为维护民工合法权益和遏制民工工资拖欠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当前,中心城区多个重点工程项目相继开工,项目建设中的施工班组达数百个,民工数万余人,作为住房城乡行业主管部门维稳压力较大,稍有疏忽将可能影响全局工作。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特点

近年来,保山各大地产相继出现农民工工资问题,从中不难发现,都存在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欠薪对象大多是民工。二是工程转包引发的问题多。三是追讨工资难度大。四是拖欠农民工的投诉时间相对集中。元旦、春节、开学、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或重要时间前后成为高峰期和敏感期。五是恶意上访现象日趋普遍。有些班组长恶意煽动民工,扩大施工单位与民工之间的矛盾。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农民工劳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绝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农民工使用台帐,没有保存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资料,对使用农民工和发放农民工工资管理不规范;大部分企业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与农民工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工程分包后,一些施工作业队,因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基本上都没有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方式和支付的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具体、不详细。

(二)分包工程没有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责任。施工总包企业对分包方劳动用工情况缺乏管理和监督,农民工工资没有纳入劳务分包合同条款,对施工作业队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缺乏监督。

(三)分包工程承包商信用缺失。有的承包商恶意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些分包班组居无定所,频频更换电话,甚至有的卷款逃匿,致使农民工无法讨要工资;还有的分包班组将施工单位拨付农民工的工资截留作为工程款项或周转金,致使农民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到位。

三、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对策建议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的利益,事关社会稳定与和谐,必须认真加强研究,切实加以解决。对此,结合行业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民工工资发放监督。为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按时发放到位,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联合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督促施工单位足额按时发放民工工资。建立民工工资发放台账,要求施工单位将民工、各班组长的身份证复印件、电话号码等存档,支付民工工资要公布、上榜,提高透明度。

(二)创新民工维稳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对工程项目实行由专用帐户拨付农民工工资,实行实时监控;建立农民工工资信用档案,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分包单位的相关资料和信誉情况进行公布,对于上“黑名单”的分包单位,限制或取消其在建筑市场上参加工程投标资格。

(三)加强法制宣传,努力提高农民工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联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不断增强农民工法律意识、政策意识,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权利。同时,要教育广大农民工在追讨工资时采取理性合法的手段,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自己的诉求,维护自身的权益,防止出现非理性和过激的行为,造成不良的后果。

(四)联合司法部门惩处恶意肇事者。各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的权益,严格执法,及时受理、解决农民工的工资诉求,积极主动地为农民工搞好服务,使农民工兄弟流汗不流泪。积极与市信访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保持沟通联系,及时反馈信息。对于确实存在故意闹事、恶意上访的,要及时借助政法委和司法部门力量,依法惩处。

五是激发劳动力市场活力。建议政府或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劳动力劳务市场,加强准入门槛,要求劳务公司对有市场、有信誉的劳动人员,购买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相对稳定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