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0-2-/2019-011302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08-24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办理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当场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并签订《“一次办结”服务承诺》,在办理结束后将办理结果邮寄送达;

法定办理时限为20日,承诺时限为10日。

办理地点

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消防支队窗口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A幢3层B区)

以下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

①国家级、省级重点建设工程;

②建筑总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综合楼、财贸金融楼、办公楼、科研楼、疗养院、高级住宅;

③建筑高度大于54米的高层住宅小区、高层商住楼、高层公共建筑;

④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或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丙类生产、储存类建设工程;

⑤中型水电站、3MW以上级机组的燃煤火力发电厂、25MW级以上的简单循环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

⑥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修复性建设工程;

⑦停车数超过10辆的地下汽车库、机械立体汽车库或复式汽车库,采用垂直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一类修车库。

各县(市、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窗口

(昌宁县:昌宁县体育场南侧一楼;

施甸县:施甸县甸阳镇人民路006号;

隆阳区:保山市隆阳区传媒大厦B座2楼;

龙陵县: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政务服务中心;

腾冲市: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西山坝腾冲政务服务中心。)

以下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

①建筑总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地下商店及其他地下人防工程;

②建筑高度不大于54米,单体建筑面积小于4万平方米,地下室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高层住宅、高层商住楼;

③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或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丁、戊类生产、储存类建设工程;

④除枢纽变电站、区域变电站、地区变电站以外的变电站;

⑤一、二、三类地上汽车库;

⑥属于支队验收备案抽查权限,且经支队抽查合格的工程的再次装修、改造;

⑦以及承担支队备案范围之外的,辖区内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备案工作。

以下建设工程取消消防设计备案:

(1)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

(2)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

其中对工程规模的判断,应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文件内容为准。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