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0-5/20250806-00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8-06
  • 文号
  • 保建发〔2025〕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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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保山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04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正虹代表

提出的《关于在客运站红绿灯口建天桥的建议》(第0004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保山中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关注和建议。客运站保岫东路与宝盖路交叉口作为城市的重要交通节点,其周边交通状况直接关系到市民的出行便利和城市的运行效率。在该节点建设天桥,对于缓解交通压力、保障行人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我们高度认同这一建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02411月,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交警支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隆阳区有关部门,围绕保岫中路(永昌路宝盖路)交通拥堵问题进行了现场踏勘和问题研判,结合实际初步了若干解决措施其中包含了沿线各交叉路口建设人行天桥的提议202412月市政府分管领导针对部门初步提出的工作措施再次进行了现场调研,结合政策要求和地方财力状况等因素明确了近期采取打通象山路、强化高速入口管理服务、加强区域交通管控及道路运行管理等措施缓解区域交通拥堵问题,减少该路段车辆涌入。人行天桥及道路改造等工程投资类措施受政策管控影响暂时无法立项实施

二、天桥建设的制约因素

通过向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征求意见,当前在保岫东路与宝盖路交叉口位置建设人行天桥暂不具备条件,主要原因是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和领域分类,该项目属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根据《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云南省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市政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除城市燃气、排水、供水、供热设施以外的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均为分类管理中“禁止新建(含改扩建和购置)的政府投资项目”天桥项目属于禁止新建类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按目前规定天桥暂不能立项审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强化交通秩序监管。加强路面巡逻与视频巡查,加强重点节假日、周末高峰时段路面勤务,科学合理设置警力,快速调度、处置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拥堵问题。部门协同加强对该路段的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加大对抢道加塞、占道停车、随意变道、不按规定让行等治乱治堵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全力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二是积极谋划储备项目入库。将该位置与老城区其他重要路段需要增设天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需求与城市更新项目有机融合,包装谋划一批储备项目纳入全市城市更新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前期工作经费开展前期工作,提升项目成熟度。密切关注国家政策调整方向,政策调整允许后积极协调发改、财政等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启动项目建设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果还有什么建议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改进。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610

联系方式:甫炳涛,0875-3038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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