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0-5/20260825-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6-08-25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保山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

李光辉等2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昌宁县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及污水治理工作的建议(第66),交我们办理,综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建议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昌宁县城乡生活垃圾及污水治理工作,会同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建议内容,深入对接昌宁县两污治理现状、设施建设、资金需求、运维管理等实际情况,全面梳理设施短板、资金瓶颈、机制薄弱等问题。同时,结合全市千万工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要求,将昌宁县两污治理作为全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人居环境提升重点工作统筹推进,积极对接省级政策、项目、资金资源,细化落实支持举措,全力推动建议落地见效。2026515日,在昌宁县农业农村局与代表进行面商,汇报办理进展情况及初步答复意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昌宁县城乡“两污”治理设施存在短板、治理效能不充分问题,二是关于建设运维成本高、资金保障压力大问题,三是关于管护机制不健全、专业支撑能力薄弱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昌宁县作为山区县,受地形条件制约,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未全覆盖、管网配套不完善、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不足等问题客观存在,直接影响治理成效;山区施工成本高、资金来源单一、县级财政薄弱,建制镇污水管网等重点项目资金缺口大,长效运维资金不足,存在设施“建管用”脱节风险;镇村管护标准不规范、专业队伍缺失、兼职人员能力不足,导致设施运维不规范、损耗加速,制约长效治理。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将昌宁县城乡“两污”治理纳入全市重点工作部署、优先纳入市级“十五五”相关规划和项目库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已将昌宁县集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改造、农村污水管网延伸、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等项目,纳入全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工作统筹推进,优先纳入市级“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发展等专项规划和重点项目库,在项目布局、要素保障上予以倾斜支持。二是关于支持昌宁县建制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审批、指标下达,协助争取省级及国家级专项资金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对该项目已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的基础上,市级将在项目审批、用地指标、能耗指标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保障项目前期推进;同时,由市级牵头,联合昌宁县精准对接省级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等部门,积极申报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省级“两污”治理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力破解项目资金瓶颈,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踪昌宁县“两污”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强化统筹协调、要素保障和督导服务,健全长效运维管理机制,全力支持昌宁县补齐治理短板,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衷心感谢您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529

(联系人及电话村镇建设科尹国华 303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