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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0-5/20250110-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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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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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有关要求和安排部署,现将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领导班子带头学法。采取领导干部带头学、党组会议第一议题时常学、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等方式,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2024在局党组会议上学法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集中学法3,主要深入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点篇目,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重点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2.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法2024利用周前会学法、专题培训、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及各类答题活动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学法;印发《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领导干部有针对性地学习与履职相关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规治党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科(室)的负责人在周前会领学法律法规7次,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专题讲授法律法规2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普法强基、民法典、国家安全、宪法的学习和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网上考试,2024年新增3名干部职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合格率达75%

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对标对表抓好各类反馈问题整改。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工作会议,重点研究制定了《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责任制“三单一书”制度》《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同时,认真对照各级督察反馈的法治建设问题,抓实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高、行政执法证考试合格率不高等问题。

(二)强化行政执法管理努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1.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原有内控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本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调整和规范,开展了执法事项清单的编制工作并在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推动执行《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关于印发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格式范本(试行)的通知》;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减免责清单和保山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认真学习并积极贯彻落实《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

3.着力推动重点领域执法。聚焦住房工作、城乡建设、民生保障、质量安全、执法监督等行业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审慎实施执行措施

4.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落实行政执法各项管理要求。在内部评查后,虚心接受上级司法部门的案卷抽查评查。

(三)组织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1.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一是2024326日及时组织召开市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重点研究并印发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二是向社会发布《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通告》,对征集到的2条投诉类线索,相关科室已经进行了处理和答复;三是梳理行政执法案卷和摸排情况后,确定并公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我局将持续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研究,查清症结和成因,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抓实对问题的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

2.开展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一是聘请的法律顾问进行普法宣传,主要科室负责人进行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部分人员还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的集中培训;二是按照集体学习和自主学习、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理论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

(四)落实普法责任,持续改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环境

1.谋划和部署年度普法工作。2024制定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简称“三单一书”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推进本部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推动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各科室(站)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2.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2024年重点组织开展了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普法活动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等活动。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召开酒驾违法行为警示教育大会,使大家从鲜活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组织召开了保山市物业行业规范化工作培训会议,邀请知名律师和云南省项目管理协会副秘书长进行授课结合物业服务的基本概念原则、具体法律法规及常见典型案例分析,给大家上了一堂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普法培训课,促进物业从业人员加强法治观念,提升了物业履职能力。

3.努力营造普法强基氛围。继续单位庭院设置法治宣传栏、在单位门庭设置电子屏、易拉宝、在单位楼道、走廊张贴宣传海报营造普法宣传氛围。在单位公众号“保山住建先锋”持续更新普法专栏,认真开展普法宣传和“以案释法”教育,2024年刊发普法专栏12期、“以案释法”3期、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治建设有关文章10多篇

(五)努力提升规范化水平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完成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和省人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录入工。2024年已经完成并印发规范性文件1份《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六)认真办理行政复议答复及行政诉讼工作。2024年,保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共受理当事人对我局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案件共13件,复议结果为4件确认违法9件决定维持。确认违法的案件均为未对当事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及时进行答复,负责主办的相关科室均在复议决定后对有关当事人进行了书面答复。2024年本级局机关没有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始终紧紧抓住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这个核心,以保证政令畅通、推动科学发展、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围绕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如:将所有行政许可审批和备案管理项目,实行远程报件、网上审批,保证行政审批权公开运行;围绕行政权力的行使,建立廉政风险评估预警防范机制、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从事前、事中、事后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形成一个完整的监督。

2.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研究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提出的提案,切实改进工作。2024年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其中主办5件,协办2件(含市级领导重点督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30件,其中主办10件,协办20件。共计交办建议提案37件,其中主办15件,协办22件;续办续复2022年、2023年政协提案2件。截至7月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办的17建议和提案(含续办续复2)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协办件22件已及时与主办单位沟通协调并提供协办意见

3.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办法》,严格遵守《保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试行)》,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202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发生行政应诉案件没有收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建议书,没有不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2024年我局共出庭应诉3起民事诉讼(合同纠纷)案件,均已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

4.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在市局网站上设立了保山市城乡建设执法违规举报信息,公布投诉地址和举2024年共办理各类投诉举报件6412345热线188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1件、领导信箱18件。对群众诉求和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并回应,办理结果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依法行政理念深化不够个别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还存在“以行政思维代替法治思维”的情况,导致不同程度存在工作推进不平衡、统筹协调不够、相关科室配合和支持力度不足等问题;个别科室依法行政意识、程序意识、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导致行政复议及投诉情况比较集中。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还有短板行政执法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还不够强,少数工作人员存在履行告知义务、现场笔录、时限要求等程序规定未到位,造成相对人权利受损,导致后续诉讼、信访等问题;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未及时整理相关文书并进行装订,形成规范的档案;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存在瑕疵等问题。

(三)队伍建设短板需要进一步补齐。部分科室和人员在结合行业实际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上还存在不足,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将普法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中,缺乏开展普法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一)强化领导责任,牢固树立科学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理念,确保法治政府工作落实。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

(二)积极推进依法执政和政务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局务会、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公平竞争等多环节决定。二是坚持党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督促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围绕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

(三)提高自身素质,狠抓行政效能。一是主要负责人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坚持在党组会和局务会前进行政策的学习讨论和法律知识宣讲,提高班子法治观念。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现象。二是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住房和城乡事业的发展同部署、同推进。

(四)加强法治宣传,履行普法责任。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安全生产宣传周等活动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解读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使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都能受到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法治教育;开展普法培训课,促进物业从业人员加强法治观念,提升物业履职能力。

(五)加强行业重点领域的执法工作。聚焦行业重点领域,积极主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加强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检查;二是持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三是加强对城镇燃气老旧管网的隐患排查及整改;四是加大对老旧小区和城市雨(污)管道的改造力度。

四、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一)持续强化学习。在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过程中,继续增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频次;抓实《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的学习任务。

(二)持续抓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落实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组织培训工作切实完成全员培训的目标;扩大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范围,加大整改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工作质量的根本提升。

(三)落实普法责任,组织实施普法活动。在重要普法节点提醒相关责任科室完成普法任务;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展法治知识的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结合工作实际,举行专题讲座、以会代训、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

(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和办理工作。及时准确回应当事的申请事项,减少和避免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

(五)加强法治建设宣传。在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年终述法等工作中,及时总结提炼本部门特色做法、经验启示和推进过程中采取的重要措施。

(六)继续做好行业内的信访和维稳工作。对各类信访、矛盾纠纷问题坚持快办、快调、快处。对于一般性纠纷在查明事实、固定证据的基础上,及时进行调解,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