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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0-5/20260311-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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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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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5年,市住房建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住房和城乡事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始终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2025年市局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含意识形态专题2次)、党组会议32次,主持“第一议题”学习31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最新重要指示精神、《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推动领导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住建领域管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法治建设工作的一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法治建设工作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及时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要求。今年来,领导小组听取法治建设工作2次,安排部署了相关工作。三是切实践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做到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第一时间部署,重大问题第一时间带头协调解决。

(二)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法治政府建设标准,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坚持做到了依法行政。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在制定涉及面广且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城乡建设与管理等重大事项所作出的决定时,严格遵守《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按照《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 (试行)》的要求,遵循广泛调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制定。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2025年经动态调整后完善了《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前我局行政职权共计6类,647项行政职权对应“责任事项”5668项,“追责情形”5359项;发布《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版),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共23项。

3.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一是严格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集中公示权责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书、监督维权渠道等内容,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2025年在“信用中国”双公示系统、云南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公示了行政许可426件、行政处罚案件7件。二是严格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规范执法文书格式、配置执法设备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规范准确。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都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没有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作出的决定。

4.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2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保山市2025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为抓手,围绕房屋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自建房排查整治、市政设施运行、城镇燃气监管、物业管理安全防范等行业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各类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整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5.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一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做到监管全覆盖,杜绝监管盲区和真空。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保山市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无事不扰”原则,积极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做到涉企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和精准高效。二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重点领域监管。2025及时梳理并发布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六版),完成了行业随机抽查17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6项,涉及检查市场主体对象56个,检查市场客体对象7个,开展的工作均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抽查结果,发现问题均已督促整改完毕

6.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及时发布《保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2025年版)》《保山市工程建设项目特别程序及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重点聚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4个阶段,运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实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合并审查、质量安全报监手续与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办理数字化预审联审施工图网上五合一联合验收4项优化措施,确保实现除国家部委审批事项外,工程建设项目自申请立项(审批、核准、备案)到竣工验收,达到政府部门审批时间不超过40个工作日的目标。二是设置“一件事”专窗,推进办理建设项目水电气网“一件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一件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打通服务项目、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三是收集整理并及时在“保企服”平台发布住建领域的“惠企政策”共15项。四是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成合同协议公平竞争审查20件。

7.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一网通办”,在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持续抓好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服务,推行全程电子化+项目管家帮代办模式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落实普法责任。

我局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在住建系统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普法责任制“三单一书”制度的通知》《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普法宣讲工作安排的通知》,明确了普法责任科室及负责人,对普法内容及形式作出了安排,确保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二是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普法活动。充分利用周前例会学习和宣讲法规知识,通过网站、公众号专题展播相关微视频50条,进工地、进小区张贴(挂)宣传标语26幅,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集中宣传契机,讲好住建领域政策法规,展示部门业务特色。三是按照领导干部上讲堂、一月一条例等学习制度,让每名干部都走上讲堂,进行宣讲、领学党章和党内法规,交流学习心得或体会。四是把普法融入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

聚焦建筑业管理、质量安全监管、城镇燃气管理等重点不断强化管理和行政执法,在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过程中,认真向执法对象普法、释法,完成行政执法后及时公开处罚情况,达到教育宣传和警示效果。
(四)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为提全面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局属内设的质量安全科、房地产业科和原行政审批科等负责人,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安全生产、城镇燃气管理和房地产业管理等方面对全局机关人员进行了行政执法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确保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2025年我局共有6人报名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资格考试,最终4人合格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合格率为67%

(五)依法接受监督,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1.上级行政监督。一是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对退休、开除、调离岗位和执法证到期的人员,在系统上进行清理并及时收回执法证件8份。二是接受上级部门对我局行政执法案卷的抽查评查共3件。三是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活动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整治“四违两乱”等,以整治整改工作为契机,切实推进我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完成行政复议答复2件,认真履职努力化解行政争议。

2.建议提案办理。认真研究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提出的建议、提案,严格落实“三坚持”“三对照”原则,高质量按时复文,代表委员满意率100%2025年保山市人民政府交办人大代表建议11件,其中主办7件,协办4件;政协提案21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20件。

3.接受审计监督。2025年保山市审计局对我局自20111-20255月期间实施的48个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另有7个项目已经政府审计机关审计)。

4.受理投诉举报市局在网站上设立了保山市城乡建设执法违规举报信息,公布投诉地址和举2025年全局共办理各类投诉举报信访97件、12345热线194领导信箱9件。对群众诉求和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并积极回应,办理结果群众满意度较高。

5.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有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主动向社会公开文件及信息 214 ,微信公众号“保山住建先锋”发布信息199条,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28件。完成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1份。

二、存在不足的原因

2025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行政决策机制及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是法治宣传深度、广度不够,宣传形式创新不够。主要原因:一是法律专业人才相对匮乏,人员短缺,法治力量相对薄弱;二是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行政执法水平还不够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够强,部分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不熟影响工作效率等问题;三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完善,法律进机关、进企业等落实不够,需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形式缺乏创新,普法覆盖面和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情况

一年来,局党组书记局长带领全局局干部职工,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始终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作为首要任务。一是强化领导责任,依托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三是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努力提高个人依法行政综合素质,坚持在党组会和局务会前进行政策学习和法律宣讲,提高班子法治观念,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住房和城乡事业的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四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切实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定程序和备案审查相关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管理。五是聚焦行业重点领域,积极主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多起质量安全、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违法案件,通过开展案件插板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六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积极开展推动周会普法宣讲工作,营造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守法的良好氛围,持续改善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持续有效推动住建领域法治环境高质量建设发展。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局将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重点、攻坚突破,深入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奋力实现“十五五”住建工作良好开局。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法治信仰

坚持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定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以及深入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等方面内容。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落实到住建领域工作中。严格落实法治工作责任制,推动领导干部坚定法治信仰,夯实法治基础,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建设责任全面落实。

(二)强化队伍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坚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以局党会和中心组学习为契机,继续将法律法规列入机关干部年度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年度普法学法计划,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和素质。坚持以严格执法推动行业管理、以规范执法提升素质水平、以公正执法保障企业权利、以文明执法树立队伍形象,有效促进住建行业市场健康发展,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三)加强普法宣传,确保普法质效

创新普法宣传方式,采取多样化的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普法宣传,增强普法吸引力和实效性。强化普法宣传力度,紧紧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工程建设体制改革,引导企业树立守法合规意识,切实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结合工作实际,将法治宣传阵地前移到小区群众身边和企业、工地一线,综合提升普法宣传质效。创新法治宣传举措。配合相关部门做好2026年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工作,营造全民学法浓厚氛围,大力宣传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强化法治保障,推进重点工作

强化法治思维,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坚持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持程序与实体审核并重、坚持合法性与合理性审核相结合、坚持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十五五”规划建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强有力的法制保障,聚焦城市更新、住房保障、产业升级、安全治理重点,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优服务、提质效,为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住建支撑。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