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1号)及《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保政发〔2012〕68号的有关规定,下列房地产开发项目经审核,已符合预售条件,特此公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预许云字(2019-368)号;
售房公司名称:腾冲市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预售项目名称:和顺·颐庭;
预售范围:C5-C8、D1-D3
预售项目用途:住宅用地;
批准预售总建筑面积:3165.16㎡;
其中:住宅69套(3165.16㎡);
预售款监控银行: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顺支行;
预售款专用账户:2300014565234012。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