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5-X-/2021-1208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1-12-08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舆情回应制度

为加强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务公开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的事前舆情风险评估,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安排专人负责对涉及本机关的网络舆情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通过实时巡查的方式随时掌握舆情动态,对舆情涉及的科室、站(所)应及时进行办理和回复。 

第二条  由专人负责对涉检网络舆情进行汇总、登记和总结,通过跟踪分析和研判,掌握网络舆情的发展走向、舆论热点和媒体关注焦点,并分析判断突发及重大舆情的级别和程度,提出处置意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三条  按照涉检网络舆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涉检网络舆情分为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警机制,做到及早发现舆情危机苗头,及早对可能产生的现实危机的走向、规模进行判断,及早做好应对准备。 

第四条  坚持以积极回应、主动引导为主的处置原则,在第一时间将涉检网络舆情报主要领导,并快速建立起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稳定、顺畅、高效的联动机制,适时、规范地发布权威信息,掌握权威信息发布的主导权,并最大限度地争取媒体的认同和支持,采用积极的方式应对和化解网络舆情危机。 

第五条  在网络舆情趋于平稳后,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形成书面报告和建议,建立起有效的舆情处置评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