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5-X/20250116-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5-01-16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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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科关于开展落实2024年度草原生态保护(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工作情况

一、省级下达任务情况:2024年度省级上级下达保山市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涉及保山市草原面积609.52万亩,其中,禁牧面积78.97万亩、草畜平衡面积530.55万亩,草原生态保护补奖系统录入牧户信息234200户。

二、补奖资金下达情况:中央财政资金按照禁牧草原每年每亩7.5元、草畜平衡草原每年每亩2.5元的标准,对实施草原家庭承包并履行草原平衡管理义务的农牧民进行补助和奖励。保山市2024年获得中央财政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直补资金达1918.65万元,其中,禁牧补助资金592.275万元,草畜平衡奖励资金1326.3764万元。腾冲市补奖资金474.55万元,省级财政直接拨付到腾冲市财政局。保山市市级财政每年拨付到县(区)补奖资金1444.1万元。保山市级财政已下达资金到县。

三、工作落实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由农业部门负责的牧户信息核实、录入工作已全部完成。腾冲市已兑付2024年度补奖资金到户,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市农业农村局通过资金拨付进度调度、通报、指导、服务等方式,督促县(区)加大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部门协调工作力度,促使历年拖欠资金:隆阳区2021年度、2023年度;施甸县2023年度;昌宁县2023年度,均已在2024年度兑付完毕。龙陵县2023年度资金正在协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