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5-X-06_A/2017-112401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11-17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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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局关于加强沼气安全生产监管及规范工作台账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沼气项目安全管理,规范沼气项目安全管理台账建设,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台账管理的通知》、《保山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农通〔2017〕128号)文件要求,请各县(市、区)农业局接到通知后,认真对照各项要求及时开展好沼气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并完善好痕迹台账收集整理工作。

    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阶段(完成时限:按照保农通〔2017〕128号文件规定)。

    重点检查进料出料、沼气入户安全使用、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制度粘贴等关键环节,是否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检查《沼气安全使用管理手册》是否入户;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隐患处理档案,排查沼气服务组织是否按合同规定开展沼气管护服务;沼液物流配送组织是否做到安全运行管理。

    二、集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阶段(完成时限:按照保农通〔2017〕128号文件规定)。

    重点排查输气管道是否装有阻火器和冷凝排水装置,发酵池、集污池、调节池、沼液池等是否加盖或护栏防护,观察井、观察口是否加盖防护,危险地带是否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消防设施是否完备,关键设备是否建有定期安全检查保养制度。对逐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并对排查过程认真记录,对安全隐患进行科学分类,对查处的隐患造册登记,逐个隐患明确整改落实时限、具体负责人和安全预防措施,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全过程记录和闭合。

    三、集中开展事故源头风险管控阶段(完成时限:按照保农通〔2017〕128号文件规定)。

    重点对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沼气服务场所进行风险源排查预判。认真组织开展事故源头安全风险辨识,按“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的原则进行管控,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源头风险防范体系,确保安全生产风险源可控可管。

    四、集中开展台账管理规范完善阶段(完成时限:按照保农通〔2017〕128号文件规定)。

    充分认识到做好沼气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重要性,规范台账资料作为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落实专人,按要求完善各类台账资料,做到资料齐全,痕迹清晰,一目了然。

    各县(市、区)沼气安全检查工作要形成常态化管理,认真开展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规范做好痕迹台账管理,每月8日前把《保山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统计便》《保山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记录表》《保山市农业行业事故隐患排查记录表》《保山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办通知单》《保山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整改情况反馈表》上报保山市农业局科教科邮箱bsnykj@163.com

    附件:1.云南省农业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台账管理的通知

          2.保山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农通〔2017〕128号)

 

保山市农业局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