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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5-X-06_A/2017-1124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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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7-08-29
  • 文号
  • 保农函[20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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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局关于政协保山市第四届一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保山市委: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监管检测体系建设,切实保障种植业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这个提案很好,指出了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采纳提案建议,全面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思想认识提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舌尖上的安全”,一直是社会热点问题,备受各界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尤其是十八大以来全市农业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从“重产量”到“产质并重”,从“民以食为天”到“食以安为先”。明确了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没有食品安全,没有食品安全就没有全民健康,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安全关系民生,质量关系发展。把工作重心从确保“吃得饱”,转移到保障“吃得好”,吃得安全、吃得放心,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转方式调结构、适应新常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最紧迫的任务,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业务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总体上做到机构、人员、责任、经费、措施到位,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先后制定印发了《保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保农发〔2017〕2号)和《保山市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保农通〔2017〕35号)及相关工作方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为全面开展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奠定了基础。三是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并将其细化量化,层层分解,逐级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状,并加强工作督查,强化责任追究,确保目标任务落到了实处。

    二、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服务能力

    一是健全完善监管机构。市县两级农业部门都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门机构,负责监管工作,并调整充实了监管人员共10人,全市72个乡镇都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并建立了检测室。二是建立完善质量检测体系。着力构建以市级、县(市、区)两级检测机构为中心,乡(镇、街道)检测室为主体,市场和生产企业检测点作补充的三位一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先后共争取市县两级检测机构项目中央资金2000万元,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省级投资267万元,实现了市、县、乡三级检测机构全覆盖:市级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县(市、区)级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配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检测车;原72个乡(镇、街道)监管站建立了农产品快速检测室。三是努力提升监管服务能力。积极争取政府编制和财政部门支持,调配充实检测人员,安排专项检测经费。建立监测制度,制定检测方案,规范检测程序。加大对监管服务队伍的培训,先后共组织开展或参加国家和省级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和检测技术培训67场次,培训监管检测人员955人次,提高了监管服务水平。目前,龙陵县检测站和市检测中心已经通过了“双认证”,腾冲市检测站与进出口检疫检测机构整合,已经正常开展检测,其他检测站正在筹备报请省级验收和资质认证。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大幅提升,打破了过去长期以来只能进行定性检测的局面,可以依法开展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

    三、加强质量安全宣传,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每年我们都认真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宣传活动,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简报、网络、手机短信、微信、LED显示屏、标语、展板等形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知识的宣传。2017年4月10日至2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放心农资进乡村,质量兴农保安全”为主题的“2017年云南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6月29日开始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按照市食安委和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主题日活动,通过开展公益赠书、举办“专家论坛”发放“农产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册”,接待咨询人员。不完全统计,上半年全市共开展宣传活动168场次,出动宣传人员975人次,接待咨询4366人次,制作宣传展板27块,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撰写信息及新闻稿件46条。通过广泛宣传,提高了对党政同责、社会共治的认识,强化了属地管理职责,增强了生产者的主体责任,提高了消费者的安全意识,营造了政府重视、企业追求、社会崇尚、人人关注的良好氛围。

    四、保护农业产地环境,改善产品生产条件

    一是开展外来入侵有害生物防控。薇甘菊防除效果达到90%以上,奇异虉草发生面积每年递减10%以上。二是推进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全市设立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国控点380个,在水稻主产区设立水稻重金属污染状况监测点228个,完成监测点加密采样登记、数据录入和3318个土壤样品送样检测。三是加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改造中低产田地195.7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218.32万亩,比重达44.9%。四是持续开展农村沼气项目建设。全市累计建设户用沼气20余万口,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9个,养殖小区沼气77个,有效减少了人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给农业生产带来的污染。

    五、推进生产标准化,控制农业投入品

    一是强化地方特色农业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工作。全市共制定了保山特色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地方农业规范共计24个,同时加大标准推广培训力度,每年培训人员2万余人次。今年上半年来共开展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192场,培训人员18988人次。二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市共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75个(国家级1个,省级54个),工商注册的家庭农场190个(市级示范60个),农业庄园7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631个,种养大户6081个。三是创建农业标准示范园区。全市共争取国家和省级项目支持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7个,创建农作物高产示范区155片,示范面积153.06万亩,创建蔬菜、水果等标准园31个,面积1.8万亩。四是推广绿色防控等生产技术。针对冬春干旱常态化,研究推出一系列早秋作物的抗旱减灾高效栽培技术。每年完成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面积200万亩次,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推广面积118.1万亩,其中蚜茧蜂58万亩、性诱剂0.4万亩、杀虫灯3.2万亩次、生物农药防虫网套袋等防治面积50多万亩次。五是推进“三品一标”认证登记。上半年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单位5家,产品14个,认证基地面积1.2万亩,产量14637吨。累计共有“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单位84家,认证产品150个,认证基地面积515.26万亩,认证产量79.52万吨。六是强化生产过程中的投入品监管。开展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严禁使用高剧毒农药、规范使用限用药品,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控制措施,建立生产档案、质量监控、产品标识制度,做到生产有记录,用药有档案,产品有标识,质量有保证。

    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

    按照地方政府和上级农业部门的安排,每年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今年上半年,全市出动执法人员2792人次,检查生产企业1169个次;开展宣传15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开展培训102场次,培训人员4384人次;查处问题10起,责令整改165起,立案查处17件,罚款3.9万元。

    七、加强质量监测,确保消费安全

    (一)稳步推进蔬菜水果快速检测。半年来,全市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4655个,完成全年下达任务的42.32%;合格4609个,合格率99.01%。其中,抽检蔬菜样品3335个,合格3305个,合格率为99.1%;抽检水果样品1320个,合格1304个,合格率为98.79%。

    (二)主动开展蔬菜水果例行检测。半年来,主动组织已通过认证的市级检测中心和龙陵县检测站开展例行检测,进行定量分析,共检测样品76个(蔬菜46,水果30),合格率100%。

    (三)积极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一是配合瑞丽市检测站开展了对我市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的例行监测2次,抽取样品共80个(蔬菜60个,水果20个),检测合格率为100%;二是协助曲靖市兽药饲料监察所完成了上半年对我市的省级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在养殖、屠宰、流通环节抽取畜产品样品100批,检测合格率达99%。

    (四)积极开展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一是开展种植业品的监督抽查。按省厅要求配合大理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我市种植业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抽取样品45个(蔬菜样品41个,水果4个),检测合格率97.8%。二是开展畜禽产品监督抽查。组织保山市饲料兽药监察所完成了对我市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在养殖、屠宰环节共抽取畜产品样品340批(完成鸡肉样品中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检测30批;猪肉样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量检测40批;猪尿、牛尿样品中11种β-受体激动剂药物残留检测270批),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合格率100%。

    (五)配合做好国家农业部专项监测。配合协助农业部谷物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完成了2017年对我市马铃薯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工作,抽检马铃薯样品9个。

    八、探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2014年,我们印发《保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对“三品一标”生产企业进行诚信等级评定;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质量追溯体系试点,要求企业建立生产档案,记录农事操作和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落实质量检测、产地准出等质量监管制度。2015年以来,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溯”的要求,组织开展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运行培训,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上线“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开展网上质量追溯。目前,全市有上线运行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24家。2016年,与市食药局共同研究出台《关于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的意见》,建立了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在逐步推进。

    虽然,我们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我们深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非常感谢您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